摩根士丹利傍“大款”成“大款”
自2003年開始的“新財富500富人榜”評選,呈現出一大特點:眾多富人依靠將企業海外上市上榜或排名迅速提升。而在各個造富神話的背后,處處閃現著海外投行的身影。它們往往在前期即以PE或VC的身份進入到企業,在上市階段,再以企業上市承銷商、保薦人的身份出現,通過一系列運作,促使企業最終完成海外上市,從而在創造富人的同時,為自己賺取不菲的投資回報和傭金收入。
十大富人,八人海外上市
自2003年開始的《新財富》富人榜評選,呈現出的一大特點是,眾多富人擁有在海外上市的企業,海外資本市場彰顯出巨大的造富能量?!缎仑敻弧窔v屆首富皆出于海外資本市場(表1),擁有新穎盈利模式并具備巨大財富增值空間的富人也大多是海外資本市場造就,如2005年的百度(BIDU.NASD)、分眾(FMCN.NASD)、尚德電力(STP.NYSE),2006年的如家(HMIN.NASD)、新東方(EDU.NYSE),2007年的易居中國(EJ.NASD)、巨人網絡(GA.NASD)、海王星辰(NPD.NYSE)等。雖然2006年8月8日,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外管局等6部門聯合發布10號文以后,民企海外上市之路受到很大阻礙,但是民企的海外上市熱情絲毫不減。根據清科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2006年海外上市的企業為86家,籌資額為440億美元;2007年前11個月,共98家內地企業在境外9個資本市場上市,融資總額達342.09億美元,與2006年基本持平。“創富”效應無疑是吸引民企海外上市的重要原因。
2007年,海外上市依然催生了大批富人,在“500富人”中,有旗下企業在美國、新加坡或香港等海外市場上市的共125人,涉及106家企業。據統計,這些擁有海外上市企業的富人財富總額共11466.2億元,占“500富人”財富總額的40%以上,排名最前的100位富人中有51位擁有海外上市企業,排名最前的10位富人中有8位擁有海外上市企業。從海外上市地分析,106家企業中有73家在香港,26家在美國,7家在新加坡,分別占比69%、25%、6%。香港無論在企業上市數量還是融資額上,表現都遙遙領先于其他市場。在這些企業中,融資額最高的是碧桂園(02007.HK),在香港主板上市融資達148.49億港元。此外,百麗國際(01880.HK)在香港主板上市融資額99.55億港元,為新上榜富人的海外上市企業之最。
大行是海外上市的重要推手
在每個造富神話的背后,我們總能看到跨國大投行的身影:摩根士丹利、高盛、瑞士銀行、瑞士信貸、美林證券、德意志銀行……它們往往在前期即以PE或VC的身份進入企業,在上市階段,往往再以企業主承銷商、財務顧問和發行股票全球協調人的身份出現,通過一系列設計和運作,協助企業最終完成海外上市。
對于內地企業,特別是民企而言,雖然目前國內資本市場在逐步健全發展,但上市程序復雜、時間漫長,“融資難”問題一直存在。通過頂級國際投行運作,首先,在上市前一般就能通過私募獲得一筆資金,并且可以通過海外戰略投資者,提高企業的治理水平;其次,國際大行完成企業海外上市的把握較大,從中介機構進場到上市完成的時間是可預測的,公開招股資金到位也快;此外,借助國際大投行的聲望還能提高企業知名度,提高市場份額。
對于大行而言,內地企業海外上市可以帶來豐厚的回報,激勵它們紛紛發展和爭奪中國業務,許多國際投行多年前就開始在中國建立廣泛的業務關系。而附屬于國際投行的PE或VC最青睞的就是中國的民營企業。目前大行應用比較廣泛的投資模式即“股權投資—改制重組—激勵和提升業績—上市套現”,具體過程一般為:首先,選擇一家合適的民企進行注資獲得股權;然后,設定業績增長目標,激勵中方管理層傾盡全力來實現,手段通常是簽訂一份“對賭協議”,與此同時,按企業特點建立一套適合海外上市的制度,幫助企業進行全方位的改造;最后,待時機成熟,擔任上市保薦人或主承銷商推動企業在海外資本市場IPO,并通過先前設計好的退出通道,將股份變現。
2001-2007年間,共有80家富人旗下企業奔赴海外上市,其中,摩根士丹利擔任了17家富人企業海外上市的主承銷商,位列第一;其次是高盛,擔任了15家主承銷商,瑞士銀行以12家列第三位(表2)。從海外上市企業的融資額看,摩根士丹利任主承銷商的企業海外上市融資額合計約965億元,列第一位;瑞士銀行列第二位,融資額合計約735億元;高盛列第三位,融資額合計約424億元(表3)。以高盛為例,2007年高盛作為主承銷商相繼推動先聲藥業(SCR. NYSE)、天威英利(YGE.NYSE)、SOHO中國(00410.HK)、波斯登(03998.HK)、阿里巴巴(01688.HK)、海王星辰等企業海外上市,其中先聲藥業的任晉生和天威英利的苗連生、李曙君系因上市而首次躋身500富人榜榜單。其余四家企業實際控制人則財富迅速增值,富人榜名次迅速提高(表4)。
大行:成就富人,也成就了自己
海外IPO“蛋糕”誘人,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海外大行們自然也賺得盆滿缽滿。按照投資銀行界現行的3%標準傭金計算,獲取主承銷商,特別是融資額可觀企業的主承銷商資格,意味著獲得豐厚的傭金。如果在企業上市前,大行已經以股東身份進入企業,那么在退出時投資回報將豐厚得多。不僅如此,在承銷與投行業務相關企業上市時,如商業銀行上市,投行不僅能從中獲得豐厚的費用收入,而且還可能會帶來戰略合作的機會。
以高盛為例,2005年初,高盛以3000多萬美元的價格置換了江蘇雨潤食品9%的股份,2005年10月3日,高盛以中國雨潤第一股東和承銷商的雙重身份,將“中國雨潤”推上聯交所主板上市(01068.HK)。如今,雨潤股價已經上漲了近3倍。同樣在2005年,高盛投資尚德電力的故事更是精彩,以6倍市盈率溢價入股尚德,半年內投資回報率近10倍。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