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企業訴國家質檢總局 指涉行政壟斷

2008-08-05 09:05:37      何宗之 張曼 劉涌

  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當天上午,北京四家防偽企業以涉嫌行政壟斷將國家質檢總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起訴書稱,國家質檢總局在推廣“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過程中,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涉嫌行政壟斷。

  這四家防偽企業分別為,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東方惠科防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中社網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恒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四家企業的代理律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北京展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告訴本報。

  四家公司相關人士表示,他們為此已經等待了很久,選擇在《反壟斷法》正式實施的8月1日這天起訴,是希望該案能被稱為該法實施后的“反行政壟斷第一案”。

  電子監管網的前世今生

    電子監管網,全稱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

  依照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7月的一個通知文件表示,該項系統可以對生產者、消費者和執法部門提供很多方面的方便。比如說,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可以通過電子監管網迅速掌握產品營銷情況;消費者可以借助短信、電話、網絡以及終端設施等形式查詢產品真偽;執法部門可以隨時掌握有關產品假冒違法的信息并迅速采取執法行動。

  訴狀指稱,為了推廣電子監管網的經營業務,國家質檢總局從2005年4月到目前為止,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機關掛名,發布了近百個文件,同時還召開多種形式的會議,并由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領導出席、發表講話,以督促各地企業對產品賦碼加入電子監管網。

  而在去年12月4日,質檢總局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也即是業內所稱的“582號文件”。文件明確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等九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

  正是這個582號文件開始了電子監管強制入網的歷史。

  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副總龍剛告訴記者,在2008年強制入網之前,三年間電子監管網僅發展了數百家會員,而在2008年初開始強制之后,至今已有近7萬家企業加入。

  龍表示,在中信國檢獲利的同時,恒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由原來的70多名銳減至現在的七八名;曾經在防偽行業中一直處于前列的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業務量也急劇縮減;一些小型的防偽企業已經倒閉。

  大幅提升成本引發企業反彈

    針對國家質檢總局強制推行的產品“電子監管碼”問題,2008年3月份,53家知名食品企業曾就此事座談商量對策。同時,還有19家知名食品企業還就此聯名上書有關部門,對推廣“電子監管碼”表示質疑,認為它加重了企業負擔,而“對保證食品安全又很難起到實質性作用,應當慎重對待”。

  這19家食品企業幾乎涵蓋了整個食品行業的著名企業:安利、百事、聯合利華、北京義利食品、河南蓮花味精、雙匯集團、箭牌糖果、瑪氏食品、伊利、雀巢、美贊臣、雅培、通用磨坊、英特兒、浙江熊貓乳品、亨氏、河南大用實業、可口可樂、樂天。

  本報從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獲悉,該協會曾在2008年3月就實施電子監管碼進行了書面調研,調研顯示,絕大多食品骨干企業不同意實施電子監管碼。

  其中,認為電子碼會大幅提高成本的占50%;認為成本有所增加的占50%。調研還顯示,77.5%的企業表示實施電子監管碼后產品將會適當提價。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的副秘書長馬勇向本報介紹,在這次調研中,他們對于企業成本上升曾做了專門的研究。

  他舉了北京一家糖果巧克力生產企業例子。

  實施監管碼的成本包括購監管碼費用、貼碼所需人工兩個部分。該公司產品每年單獨包裝數量為28.4億件,如按0.03元每件計每年購監管碼費用將達到8500萬,同時按1.2秒貼一碼計,每年貼碼所需人工515人(1.2秒×28.4億=34億秒=94萬人工時=515人),按照2007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計,相當于1800萬元。如果將申請碼段、分配貼碼、廢碼損失、上市激活等管理工作的成本計入,成本增加總額將在每年1億元。如此,參照近年的銷售額,將導致6%-8%的產品價格上漲。

  據了解,中國大大小小的食品企業45萬多家,其中已經實施QS認證的11萬食品企業是本次電子監管網實施的重點。

  如果保守的以每家企業每年投入50萬計算,每年將對已經實施QS認證的企業的成本也將達到500億以上。而如果擴展到九大行業,這個數字將達到千億以上,龍剛表示。

  中信國檢的背景

    依照香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電子監管網的經營方是中信國檢有限公司。該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中信21世紀電訊與被告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及中國華信郵電于2005年簽訂協議合資成立的。

  中信21世紀對成立合資公司的公告表明,注冊資本為人民幣60,000,000元的中信國檢由中信21世紀電訊擁有50%權益,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擁有30%權益,其余20%權益則由中國華信郵電擁有。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合資公司中應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以現金出資的人民幣18,000,000元是由中信21世紀墊付的。

  對于墊資的原因,2005年1月中信21世紀在公告中提及,“由于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持有數據庫之擁有權,且鑒于其行業政策之顧問角色,故董事相信營運合資公司乃絕對需要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之參與”。

  起訴書對此表示,“顯然,中信21世紀通過其旗下的中信21世紀電訊與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與中國華信郵電成立合資公司,就是為了經營國家質檢總局的產品質量監督權力。”

  “合資”成立公司之后,為推廣合資公司經營的電子監管網的經營業務,國家質檢總局專門成立了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領導小組和產品質量電子監管推進工作辦公室。

  其中,中信21世紀董事局執行主席、中信國檢董事長陳曉穎分別出任領導小組成員和工作辦公室的副主任。

  質檢總局提出協商解決?

  8月2日,四家企業起訴國家質檢總局之后的第二天,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監督司副司長嚴馮敏與質檢總局下屬的防偽協會負責人約見了企業代表。

  作為企業代表參與會見的龍剛告訴本報記者,質檢總局表示電子監管網的推廣工作有些瑕疵,現正在完善,推廣電子監管網對各家數碼防偽企業確實有沖擊,希望企業撤訴,并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同時,企業有什么要求也可以提出來。

  龍剛表示,他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其一,撤銷他們違法的壟斷行為,保證公平競爭,并且對企業損失進行補償;其二是把這些防偽企業全部買下來算了,“我們不干了”。

  龍剛表示,這兩個方案有點過激,主要也是因為國家質檢總局多年來沒有認真解決問題,他才提出這樣的要求。他表示,整個防偽行業產業價值百億,是不可能買下來的。而今年4月份,在某媒體披露中信國檢的背景之后,他們跟國家質檢總局曾有過一次溝通,他們的要求是取消壟斷,公平競爭,但是并沒有成功。

  8月4日下午,記者聯系到國家質檢總局,該局新聞辦一位姓夏的女士表示(被起訴)這件事情已經在網上看到,但是至今沒有接到法院的通知,而就8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領導與企業代表見面的問題,夏女士表示“不了解”。

相關閱讀

国产私拍大尺度在线视频_中文字幕无线码一区二区_精品中文字幕无码_91伊人久久大香线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