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資投資基礎設施將設細則
2008-08-07 10:25:32 殷潔
股市投資風險加大激發了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的熱情,保監會也打算擴大基礎設施投資的試點。記者昨日獲悉,基礎設施投資包括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兩種方式,相關的基礎設施債權投資細則即將“出爐”。
早在2006年初,保監會發布了《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但其中并未規定具體的投資比例。“這次保監會準備在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分別制定保險資金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計劃的細則,將試點范圍由此前的特事特批擴大為按規則辦事。”一位保險資產管理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保險資金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設立規則》已經下發討論,但股權投資的相關規定仍然在制定中。
根據保監會擬設的總體限制,保險資金投資上限為上季末總資產的8%,其中5%為債權投資計劃,3%為股權投資計劃。
據記者獲悉,保監會要求投資同一償債主體不得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且占單一項目總投資額比例不得高于40%,也就是“不能單獨做”一個項目。而同一集團以及下設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關聯方合計不超過60%,需要非關聯方參與投資40%。在人員設置方面,專門事業部從事債權投資計劃的專職人員有相應的投資信貸、會計、資產評估等經驗且不少于25人;同時實行專業項目投資問責制,項目經理將追究終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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