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出游大幕落下,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四個小黃金周全部結束。記者從廣之旅、南湖國旅·西部假期、廣東中旅三大旅行社獲悉,雖然長達12天的小長假比“五一”黃金周多了5天時間,但由于假期過短,出游人數大打折扣,4個小黃金周出游總數只抵“五一”長假的八成,市民多選擇省內游和港澳游,使得四個小長假的營業總額只相當于去年“五一”的七成。(9月16日《廣州日報》)
新的長假制度最大的亮點便是增添了四個小黃金周,尤其是把中國傳統節日列入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踐是檢驗制度好壞或完善與否的主要標準。從制度設計到“實踐檢驗”,效果如何?不妨全面盤點一下“四個小黃金周”的得與失。
現在輕言“新的休假方案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為日尚早。單憑“今年小黃金周旅游人氣普遍不足”來評判顯然有失公平,設計假日的預期目標不是經濟指標,更多的是保障公民的休息與休閑權利;增添傳統節日以后,又賦予傳承傳統文化之內涵。光算旅游賬,只算出游率,那是旅游部門的“私事”。正如有的網友所質疑的,我們的休假到底是勞動者的權益問題還是商家的贏利問題?
盤點“四個小黃金周”,有著現實意義。一是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四個小黃金周全部結束,都是在第一次享受法定節假日的前提下。享受法定節假日待遇后,傳統節日有什么新變化?傳統文化的傳承上還存在著哪些阻礙?小長假還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更多的要撇開旅游經濟的多少。二是,小長假是否有利于公民的更好休息、休閑?是否讓人過得舒心、安逸?是否在休閑之中享受著傳統文化大餐?
有關人士早就提出,要增強節假日的社會功能。有豐富歷史內涵和深厚歷史根基的一部分節日成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后,既滿足了民眾的情感需求,又給傳承與發展傳統文化提供了時間保證;同時,也賦予節假日一個文化象征。因為文化不光是一些虛無縹緲的價值理念,還包含一定的儀式、制度、文化象征等,節日就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現如今,“四個小黃金周”的誕生,理論上增強了節假日的社會功能。但令人擔心的是,傳統節日里,“粽子節”、“月餅節”的痕跡還比較明顯,單一化跡象還很濃厚。不得不承認,傳承傳統文化和增強社會功能上,未達到理想效果。初步的實踐證明,并不是有了“時間”或“法定的身份”就一定能實現既定目標,尚需增添公民的節假日意識,領悟節假日的文化內涵。
脫去功利色彩的盤點更真實。盤點“四個小黃金周”是為了更好地傳承傳統文化,更好地享受休息權,更好地讓節假日的社會功能得到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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