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媒體對歌曲卡拉OK版權費分配的質疑,負責收費的音集協昨日在官網上發表聲明,稱將嚴格按照法規規定收費,并由會員大會決定分配規則,但該聲明未公布總收入的數字和具體分配方式。
聲明稱,音集協是國家批準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嚴格按照《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和《社團管理條例》等法規開展工作。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卡拉OK歌廳經營涉及唱片公司和詞曲作者的放映權、表演權等,而歌手作為表演者,不應直接從卡拉OK歌廳中收取版權使用費,可以根據其和唱片公司的約定獲取相應的報酬。
按照《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從收取的使用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管理費,比例應當隨著使用費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
聲明承認,該協會在籌備期間,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開展卡拉OK收費工作,期間錢柜公司交來1000萬元版權使用費?!坝捎趨f會成立初期投入成本高,對這筆使用費進行了第一次分配,扣除了50%作為管理費,分配比例和按點擊率分配的原則是經過由會員大會授權的管理委員會通過的”。聲明還稱,從去年10月起,音集協開始委托天合集團執行收費,協會對收取的使用費進行管理和分配。目前,音集協已經在全國20多個省、市開展了卡拉OK收費工作。
音集協相關負責人稱,錢柜交1000萬元版權費的同時,還提交了歌曲點擊率的統計名單,協會是按照點擊率高低分配的,并已經就分配方式向唱片公司做了詳細解釋。
記者提出能否對外詳解一下如何根據點擊率計算分配金額,該負責人稱他們是集體管理組織,無需向外界解釋計算方式,“每個唱片公司收到多少錢,是我們需要給會員保守的秘密?!?○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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