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14日電(記者羅沙 韓潔)記者14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近日下發了關于減免出口農產品和紡織服裝產品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
根據通知,我國繼續對出口農產品減免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具體減免政策仍按照2007年下發的《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出口農產品減免出入
境檢驗檢疫費的通知》規定執行。同時,對出口紡織服裝產品按現行征收標準的70%收取出入境檢驗檢疫費。
上述減免規定執行期限暫定1年,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