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外資銀行KODA黑幕

2009-06-23 16:01:15      何冉

  KODA購買者是跟銀行買了一個合約,而這個合約是一個對賭合約

  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理財產品的訴訟案引發了公眾的深層思考。金融衍生產品本身就是在近兩年才進入理財市場,不論是投資者、理財專業人員、學者還是維權律師都對此認識尚淺。單靠個人投資者的力量實不足以很好地保護自己權益。對于類似案件的證據搜集和訴訟,投資者必然處于劣勢地位。監管當局應當責懲這些銀行,把它們所從事的該交易整個過程,包括里面的利益結構都披露出來,到現在來講這還是個黑幕。在這場事件中,部分外資銀行喪失了信譽。到底是投資者忽視風險還是銀行推銷人員誤導客戶?是不可抗拒的風險導致巨虧還是產品本身就是毒品騙局?這才是辯論的焦點。

  KODA產品被公認為“金融毒品”,但是個人收入與銀行業息息相關的律師、學者、業內人士都不敢承認這是一種金融詐騙行為,最多是把“KODA”稱為高杠桿率的高風險性金融衍生產品。然而無論使用怎樣的詞匯,看透其中的內幕本質才是關鍵。

  我們以股票買賣作個通俗易懂的對比說明:你把100萬元存進銀行,銀行幫你以每股80元的折扣買入市價100元的股票,一年之內每天買入100股,銀行墊資買到你存款額的10倍即1000萬元為止,當市價低于每股80元時,銀行替你雙倍吃進,美其名曰理財。一旦股票跌破80元,那么每天須買入200股,一年下來將累計7萬股,你須按80元高價結清7萬股,總計560萬元,你將巨虧460萬元。這里的關鍵是股價的變動是與包括銀行本身在內的國際金融大鱷們有著不為人知的內在關系的。透過層層包裝,實質上KODA購買者是跟銀行買了一個合約,而這個合約是一個對賭合約,即跟簽約的銀行在對賭。按照合約,顧客一直在購買某款股票,而當賬戶金額不足時,銀行主動向客戶提供貸款購買股票,從而保證客戶繼續履行KODA約定的權利。眾所周知,銀行不論貸款給企業抑或個人,都會對客戶的資質和信用狀況做出嚴格審查,并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而這款產品巨額資金實則為履約保證金。實際上客戶在銀行存款以后,這只是一個保證金。理論上,外資銀行最高承擔30%的損失,一旦超過協議就作廢;而投資人承擔了最高560%的損失。這根本上就是普通投資者和外資銀行之間的一場不平等、不公平的游戲。

  不可否認,金融衍生產品推動了金融創新的發展,起到了風險對沖的作用。但正如一位評論家所指出的,某些金融衍生產品的設計本意就是為了“養活一大批不勞而獲、卻又胃口大得驚人的國際金融高端從業者,由于國際大鱷們不能靠所謂的金融創新來創造物質財富,因而只能創造資本陷阱。他們用復雜頭腦構筑復雜騙局,以金融知識從事金融詐騙,成為最無恥的資本人物。”也許他們可以在法律層面上為自己推脫掉責任,但其本質上的欺騙性和協議上的不平等陷阱將在社會道義層面上使其陷入持久的糾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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