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鼓勵創業擴大就業暫行辦法》日前出臺。
該辦法規定,凡海淀創業人員在本區自主(合伙)創辦的小企業,吸納大學畢業生和未就業復員軍人、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10人以上,并使這些人員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政府給予企業一次性3萬元的創業獎勵。
該辦法還規定,對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且吸收從業人員在200人以上、當年招用35歲到40周歲本區女性員工,當年招用35到50周歲本區男性員工,并與這些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區政府在這些員工合同期內,給予企業最長不超過5年的崗位補貼,崗位補貼為每年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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