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真“能效標識”
“中國空調能效標識第一案”引發消費者對家電質量標準關注
近日,一樁被稱為“中國空調能效標識第一案”的訴訟,引起了消費者對家電產品質量標準的關心和關注。這樁案件的起因僅僅是因為消費者買了一臺空調,其能效標識與實際能耗不符,于是該消費者將空調生產企業告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討個公道,并期望通過該訴訟使消費者加深對空調能效標準的認識和了解。據悉,廣東珠海香洲區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消費者李女士今年7月5日從珠海市圣龍商貿發展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廣東某知名空調企業生產的型號為KFR-50DLW/Y-B1的空調。這臺貼著2級能效標識的空調讓李女士吃了一驚:“一插上電源,電表就猛轉。”李女士委托中國家用電器檢測所對空調作了檢測。結果表明,這臺標明制冷量5000瓦、制冷消耗功率1650瓦的空調實測數據分別為4690.4瓦、2044.9瓦,這意味著這臺空調實際能效為2.29,遠遠達不到2級能效標準。為此,李女士將該空調的生產企業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返還其空調購買款3500元,并賠償鑒定費、交通費等各類損失累計33500元。
據有關專家介紹,很多關于空調“不制冷、不制熱”的投訴涉及的實際上都是空調能效問題。來自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的數據顯示,2008年上半年,空調類投訴主要集中在“不制冷、不制熱”上,占到總投訴的20.66%。
所謂能效,即空調的耗電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已是國家的大政方針,國家對空調能效等級進行了嚴格的限定??照{根據耗電量,分成從高到低5個等級,1級最為節能,依次遞減,5級節能效果最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空調廠商須將相應的能效標識貼在空調器上。
據透露,國家今后將要實施《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空調能效新標準),規定能效為4級和5級的空調不得在市場上銷售。今年6月1日,國家“節能惠民工程”正式實施,也在某種程度上給這個期待的新標準提供了前期鋪墊:在此政策中,第一批受益產品是節能空調。根據《高效節能房間空調器推廣實施細則》的規定,國家將對能效等級2級的空調給予300元、650元/臺(套)的補貼。對能效等級1級的空調給予500元,850元/臺(套)的補貼。
節能惠民工程極大地激活了市場,也極大地調動了廠商生產積極性。但這也給國家相關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加強質量監督,進一步嚴格“產品能效標識必須和實際能效一致”的質量管理。讓國家財政補貼資金真正能推動節能,起到刺激銷售,擴大內需以及優化空調消費結構的作用。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承擔的國家及地方能效標準、標識實施機制推進項目已于2009年8月啟動。該項目將推動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發展,建立健全能效標識監督管理體系,完善實施機制。其中包括,開展能效標識實施情況專項監督檢查,以及對企業貫徹執行標識制度情況和產品使用能效標識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等。從這個角度看,“中國能效標志第一案”對于厘清該問題,有著積極地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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