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新華社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日發布《食品廣告監管制度》,從嚴厲打擊、加強監測、定期曝光等方面,為食品廣告加上了五道“緊箍咒”。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須落實食品廣告的審查責任。
為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商總局當日發布了八項制度,其余七項為:《食品市場主體準入登記管理制度》《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食品市場巡查監管制度》《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和《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
根據《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工商機關開展食品抽樣檢驗以及快速檢測,不得收取食品經營者的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h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實施食品抽樣檢驗以及快速檢測工作,應當購買樣品,支付相關費用,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列支;對消費者投訴、舉報多的食品,采用快速檢測方法進行初步篩查。
據工商總局食品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八項制度是根據不久前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的。
◎食品廣告監管五道“緊箍咒”
●重點查處六類虛假違法食品廣告 ——含有虛假、夸大內容的食品廣告,特別是保健食品廣告;——涉及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食品廣告;
——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批準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
——含有使用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醫療機構、醫生名義或者形象的食品廣告,以及使用專家、消費者名義或者形象為保健食品功效做證明的廣告;——利用新聞報道形式、健康資訊等相關欄(節)目發布或者變相發布的保健食品廣告;
——含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推薦內容的食品廣告。
●媒體須承擔食品廣告審查責任工商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媒體單位履行廣告發布審查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媒體單位落實食品廣告發布審查制度的監督檢查;對廣告審查人員開展食品廣告法律、法規培訓,指導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建立和完善食品廣告承接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審驗、廣告內容核實審查、客戶檔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對由于廣告審查措施不健全、不落實而造成發布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違法廣告媒體,工商機關將建議有關部門追究媒體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重點監測食品廣告發布量大的媒體食品廣告發布量大、傳播范圍廣、社會影響力大的媒體,將成為工商機關監測的重點對象。此外,工商機關還將根據實際情況和監管需要,對重點區域、部分媒體、個案廣告實施跟蹤監測。
●加大對違法食品廣告曝光力度對監測發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的嚴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案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公告提示,提醒消費者識別虛假違法食品廣告。
●多次發布虛假違法廣告取消發布資格對因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廣告,造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及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工商機關將暫?;蛘咄V瓜嚓P食品生產者、經營者部分食品或者全部食品的廣告發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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