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家庭財產也由低于9萬元調整為12萬元 新標準已于10月1日起執行
6萬戶
截至2009年10月底,本市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計已達6萬戶,與2006年同期相比,增長了近1.8倍。
東方早報記者 欒曉娜
自今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已進一步放寬了廉租住房的準入標準。昨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最新的廉租房準入標準,其中家庭收入認定標準調整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而家庭財產認定標準調整為低于12萬元(含12萬元)。
目前,符合新的準入條件的城鎮居民家庭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據了解,2006年底以來,本市在廉租住房面積準入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多次調整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先后將收入準入標準從“低?!狈艑挼饺司率杖?00元、600元、800元,將財產準入標準從家庭金融資金3萬元放寬到9萬元,廉租住房政策覆蓋面,已從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展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近年來,本市廉租住房受益家庭戶數大幅增加,廉租住房工作成效更加明顯。截至2009年10月底,本市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計已達6萬戶,與2006年同期相比,增長了近1.8倍,本市對符合廉租住房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已基本實現“應保盡?!?。
為進一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市政府近日下發通知,再次調整本市廉租住房準入標準,繼續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據介紹,此次調整,一是放寬了廉租住房家庭收入認定標準,將原規定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800元)的標準,調整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二是放寬了財產認定標準,由原規定中的家庭財產低于9萬元調整為家庭財產低于12萬元(含12萬元)。其中,家庭財產主要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以及臨時的較大財產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
市房管局表示,下一步將按國家和本市2009-2011年廉租住房規劃要求,進一步健全廉租房制度,繼續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努力提高實物配租比例,讓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政府的幫助,有效改善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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