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11月18日電11月16日,山西省質監局公布對山西省賓館、酒店內使用的洗發液、沐浴液、香皂、餐洗劑產品的監督抽查結果。此次質監部門共抽檢了包括洗發水、沐浴液在內的合成洗滌劑產品139批次,合格129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2.8%,不合格項目主要為總活性物指標。
據介紹,洗浴用品中的活性物含量的高低主要反映產品去污效果的強弱,國家標準規定的總活性物含量應≥12.0%,但生產者為降低成本,產品配料時加入原材料的量遠遠低于國家標準,使有效物偏低,造成總活性物指標不合格。以下賓館酒店使用的洗浴用品經抽檢檢驗,為不合格產品:
山西職工活動中心使用的標明江蘇邗江五洲日用化工廠生產的35g/支洗發液,有效物含量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屬不合格產品。
太原長泰飯店使用的香皂不合格。
太原金旺大酒店使用的標明揚州市邗江通達旅游日用品廠生產的30g/支沐浴液、30g/支洗發液,總活性物含量、有效物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為不合格產品。
太原迎澤區智恒美容美發用品商行經銷、標明廣州市紅鑫龍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500mL/瓶倍順垂直滋美發膜,細菌總數超標。
山西創同樂經貿有限公司經銷的標明揚州市邗江江欣揚日化廠生產的10g/袋沐浴液。
太原市天天漁港娛樂有限公司使用的標明揚州邗江杭集清爽日化旅游用品廠生產的30mL/支沐浴液,總活性物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為不合格產品。
山西世貿商務中心花園國際大酒店使用的標明太原鑫興日化生產的25kg/桶散裝餐洗劑,總活性物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為不合格產品。
山西省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這些劣質洗浴用品易引起使用者脫發,甚至嚴重損害身體健康。消費者在住宿、就餐時應多加注意,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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