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創業板第二批8家企業公布發行價,先行一步的券商直投已獲得不菲的賬面收益。
不過,從目前已公布案例看,直投大多利用所屬券商上市承銷的便利,在企業申報材料前注資,這種Pre-IPO投資與普通股權投資 (PE/VC)模式相去甚遠。
業內人士認為,與所屬券商業務“捆綁”,直投這種“掠奪式投資”既壓低了被投資企業的估值,也無助于券商向大投行轉型。
“捆綁”的業務
福建省一家男士服裝連鎖企業最近遇到一個兩難的選擇。
今年7月份,這家企業開始接受國信證券的上市輔導,就在一切準備就緒、明年初將上報材料時,國信證券旗下直投子公司國信弘盛項目人員找上門來。
“他們希望能夠投入一筆資金給我們公司。”上述企業負責人說。讓該負責人為難的是,企業剛剛洽談好一輪上市前融資,相關的股權已做好分配,并不缺少資金,股東也不希望再進行增資擴股稀釋股權;但國信弘盛又“非常希望”進行投資。
像這家企業一樣在上市前夕收到保薦券商旗下直投子公司“情書”的,并不少見。
達晨創投一位總監表示,從今年3月份創業板啟動開始,他們已投資的準備近期上報材料的企業中,如果保薦券商旗下有直投公司,企業都會收到直投部門熱情邀約。“這些企業大多為民營企業,盈利能力和未來增長性強,保薦券商會考量讓直投進駐之后的益處。”
以往保薦券商只是提供IPO改制輔導和保薦承銷的服務,直投的出現改變了企業和券商之間原有的關系。
雖然直投聲稱,憑借券商多年投行業務經驗和豐富的客戶資源,直投能為企業提供投資、融資、財務咨詢等“一站式”服務,但更多的企業和創投公司相信,直投的進駐最主要的作用還是在“幫助企業更快上市”這一環節。
這已在現實中得到印證。
2009年由國信證券負責保薦并過會的創業板項目共4個,除了網宿科技外,陽普醫療、金龍機電和鋼研高納三個項目悉數出現國信弘盛的身影,并且入股時間均在今年4、5月份。6個月后即實現過會,國信弘盛入駐時機顯得相當“精準”。
中信證券直投子公司金石投資今年5月以每股13.20元認購神州泰岳210萬股,后者在10月30日登陸創業板后成為首只百元股。
為何直投進入半年后這些項目都過會?業內人士道出了個中緣由。
“在提交哪家企業上市材料方面,券商會有先后之分,創業板首批申報特別明顯,發審會事先要求各家券商進行一個內部排名。”漢鼎咨詢執行總裁王叁壽表示,首批申報創業板的108家企業中,平安、國信、招商等券商上報企業均在10家左右,這些企業都會按照券商的標準進行排名。目前已過會的創業板企業,大多是券商排名前3位的項目。
對此,國信證券投行人士表示,并沒有接到上級要求在做項目過程中向直投子公司推薦項目,“畢竟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公司,收益分配不在一起”。
不過,廣發證券一投行人士認為,直投的管理層大多數是原先券商投行部的領導,因此“溝通不成問題”。
“我們反復斟酌,如果讓直投進駐,在上市推進速度方面保薦機構會不遺余力。”上述服裝企業負責人稱。
最終,這家企業和原有擬投資方重新進行協商,說服他們勻出一定的投資額度,防止進一步稀釋現有股權。
據了解,國信弘盛以大約5元/股的價格獲得了3%的股權,總投資額可達1000萬元。
無風險投資
在投資約半年時間后,神州泰岳為金石投資帶來約8倍賬面回報,海通開元也在銀江電子上收獲了7倍回報。
按照第二批8家創業板公司公布的發行價,國信弘盛入股的金龍機電、鋼研高納和陽普醫療發行價分別達到19元、19.53元和25元,即便剔除劃轉社?;鸬挠绊?,其資金回報率也將分別可達3.47倍、4.75倍和8.2倍。
半年時間里獲取如此高的賬面收益,這讓創投機構也望塵莫及。
深圳市同創偉業合伙人丁寶玉估計,直投Pre-IPO項目的成功在70%左右,遠遠高于普通PE。“已經上發審會的中小板企業,平均過會率在80%左右,而券商對相關政策規則了解很深,投行經驗能夠保證直投項目的準確性。”
“目前國內一、二級市場存在價差的情況下,上報材料前的投資不是風險投資,而是無風險投資。”深創投一位投資經理表示,目前直投模式,沒有體現出普通PE應擔負的培育企業的責任,或承擔投資失敗的風險。
爭議
按照監管部門原先的設想,開通直投資格試點,不僅有利于改變券商“靠天吃飯”盈利模式,同時也讓券商向大投行的轉型更進一步。
從外資投行的經驗看,直投業務主要進行股權投資(PE),例如高盛買進工商銀行股權等,投資階段包括成長期和Pre-IPO階段。
不過從已披露的案例看,國內直投大部分從投行中挖掘項目資源,主要進行上市前注資。
國信弘盛一位項目人士表示,從已投資情況看,主要還是從承銷項目中挖掘,進行Pre-IPO投資。
一位創投界資深人士表示,外資券商一般無法進行Pre-IPO投資,一方面是由于國外VC/PE發達,許多企業在上市前已獲充足融資;另一方面國外企業上市實行備案制,一、二級市場間不存在類似國內市場的套利空間。
一家已申報創業板的玻璃企業負責人稱,對于需要進行上市前融資的企業容易與券商達成共識,因為與其在上市階段接受創投的資金,不如接受直投的投資,用股權“捆綁”了券商的利益,“雙方各取所需”。
不過,由于直投進駐的時間已在企業準備上報材料階段,許多企業已完成融資、并不缺資金,但最終為了上市,也被動接受直投的投資,并接受較低的估值。
“投行部的經驗確實有利于直投判斷項目的上市進度和發展前景。”平安證券投行董事總經理龔寒汀表示,這是直投的一個優勢,但是直投不應僅限于此,應把資金投往新興的行業和優質企業,真正促進券商向大投行角色邁進。
“關于直投的定位和監管應該有更多的討論,重點是直投除了實現對券商貢獻利潤外,是否能真正像國外投行一樣,把資金投到需要的企業,承擔起培育企業的責任,而不是利用其承銷之便獲取暴利。”上述深創投經理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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