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易所于4月21日發布公告稱,方大炭素與北京中宸世紀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就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具體合作細節事宜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因此方大炭素決定撤消對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權投資,并于2010年4月12日全部收回490萬元投資款。
據悉,方大炭素曾于2009年12月1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參股設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議案》。具體內容如下:根據北京中宸世紀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共同出資成立北京中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宸方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 萬元。北京中宸世紀環保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出資51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資49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9%。經營范圍:新技術咨詢服務;銷售化工產品;煉油化工助劑(不含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儀器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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