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發行潛規則遭詬病 后續改革勢在必行

2010-06-21 14:18:29      倪洪章

  IPO重啟后,市場化的改革帶來了一系列中小投資者并不愿意看到的狀況:高發行價格、高發行市盈率、普遍超募,而更讓人詬病的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IPO產業鏈條利益各方屢屢違規操作。

  遑顧天價發行 IPO產業集體暴富

  據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0年6月18日IPO重啟的一年間,兩市共有281只股票獲準IPO,包括168只中小板股票、91只創業板股票,以及22只大盤股。其中,268只股票已經掛牌上市,合計融資規模達到4052億元。

  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上市的110多家公司首發市盈率平均為53.334倍,2010年上市的150多家公司首發市盈率接近60倍,遠高于IPO重啟前20~30倍的首發市盈率。

  除此之外,IPO重啟后90%以上的公司都在一級市場出現超募,其中創業板公司超募資金額高達190%,中小板超募資金額將近150%,主板超募總金額約60%。整體的超募資金達到150%,募集資金較預計時高出2000億元左右,而另一項數據則顯示,其中已實現上市的256家公司,發行費用合計達154.8億元,其中大部分進了券商投行的腰包。

  據相關數據顯示,以中投證券為例,去年以來,該公司總共就承銷了3家公司,雅致股份(002314,股吧)、海普瑞(002399,股吧)和新上市的達實智能(002421,股吧),其中海普瑞以148元的高價超額募集了近60億元的資金,中投證券從中獲得1.78億元承銷費和2967.4萬元的保薦費,合計超過2億元。今年一季度,平安證券獲得5.18億元的IPO承銷收入,位居各券商之首。WIND資訊統計顯示,今年第一季度券商共獲得36.44億元IPO承銷收入,與去年四季度的29.63億元相比,環比增長22.98%。

  高密度發行、高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格、嚴重超募、肥了券商等IPO鏈條上各利益分享者,這就是去年IPO重啟之后,30倍發行市盈率天花板被破除之后的市場現象。在中小投資者連續虧損的市場上,IPO重啟后的造富運動引起了市場對IPO產業鏈條高漲的高價發行欲望的強烈質疑。

  IPO潛規則浮出 為謀利益不擇手段

  在市場瘋狂造富的同時,中小投資者缺失制度保護的尷尬日益凸顯,IPO產業鏈條的潛規則成為市場詬病的熱點。

  據透露,公司IPO上市是一條利潤豐厚的產業鏈,光承銷費一年就近百億,其背后還有律師費、會計費、資產評估費、財務顧問費及財經公關費,而上市前的股權投資機會更可謂是一本萬利。正是這利益鏈條,很容易讓擬上市公司、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財經公關公司、保薦人、部分官員等各方捆綁在一起。

  公開信息顯示,如果一家公司準備上市,一般會提前進行準備,主要是為迎合上市需要進行各種會計手段操作,以形成公司三年上升趨勢。這樣,以發行人為核心,投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幾方很容易被捆綁在一起,做同向操作。目的除了公司上市之外,更重要的是提升上市公司的發行市盈率,這事關各方從中獲取的利益多寡,比如,一家公司的原始價值為1億元,每股價值1元,上市發行后的市盈率達到35倍,假設流通股增加20%,募集的資金額度也是7億元,按照投行收取募集金額6%來算的話,這家投行獲取的收入為4200萬元;而如果讓公司上市發行后的市盈率達到50倍,假設條件一樣的話,募集金額為10億元,而投行將獲得6000萬元的收入。

  為了達到這樣的高價發行目的,IPO鏈條上各環節會通力合作。很多保薦機構在其提供的詢價估值報告中做文章,一是抬高對未來業績的預測,二是增加可高估值的亮點,三是選擇同行業較高市盈率的公司進行比較,由此直接在詢價估值報告中將建議的詢價區間抬高。

  但,發行費用并不是各利益方拿到的所有的利益,在此背后潛藏著更大的利益引誘。據透露,一些保薦代表人可以拿到擬上市公司比較可觀的發行股份,并通過親戚或朋友代理持有。業內人士透露說,目前保薦代表人持股情況很多,一般保薦代表人不會直接違規作業,設立關聯投資公司直接參股更為多見。因此只要不是被舉報或被調查,發現的幾率不大。

  5月26日,國信證券原投行四部總經理李紹武腐敗案被披露,據介紹自2001年以來,李紹武通過其妻及設立公司等方式,參股已上市公司萊寶科技6萬股、軸研科技(002046,股吧)65萬股,以及準上市公司河南四方達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萬股,此三項總投入不足143萬元,按照目前市值測算金額已經高達3200萬元,投資回報率高達20倍。而我國《證券發行上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方式持有發行人的股份。

  業內人士皮海洲認為,保薦機構持股對于新股保薦的危害較之于保薦代表人持股,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此一來,保薦機構同樣也就失去了獨立性、客觀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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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發行不能持續 IPO制度期待再改革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認為,去年新股發行改革基本不成功,他認為發行市場化的方向肯定是對的,但是非理性的市場化,卻造成了高市盈率、高發行價、超額募集等問題。曹鳳岐認為現在發行新股還是稀缺產品,誰拿到發行權,誰就一夜暴富。所以避免高價發行是對市場負責任,對投資者負責。新股發行改革重點應該是發行公正公平公開,這是我們的目的。

  經濟學家華生在《新股發行的四大焦點問題和三大改革方向》中指出,定價市場化之后出現的一些企業和板塊高價格、高市盈率發行問題,其實像一面鏡子,在更大程度上映射的是我們二級市場本身早已存在的股價結構扭曲和結構性泡沫的問題。華生建議,從三大方向入手進行改革:第一個方向是發行審批制度的改革;第二個方向是再融資制度的改革;第三個方向是退市機制的市場化改革。據了解,華生的文章引起了證監會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而在今年4月初,消息透露,證監會在即將開始的第六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中,思路已經基本確定。具體的措施是:將引入存量發行機制、取消網下投資者的鎖定期限制、賦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一定的自主配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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