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投資無法與國外直接進行類比,但是總結其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成功經驗和教訓,依然可以為我們拉動民間投資提供一些有益的啟示和借鑒。
采寫|《小康·財智》記者 劉彥華
類似鐵路、電力、電信等產業都是一種非常特殊的領域,在這些產業中,只需要一個或幾個生產者就能滿足市場需求并達到最佳的經濟狀態,因此在學術上它們有個共同的名字,叫做自然壟斷產業。
1980年代以前,除了美國、加拿大外,不只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在許多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這些自然壟斷產業也都采用了國家壟斷經營的模式。在1980年代以后,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紛紛開始對自然壟斷產業進行私有化改革,引入競爭。
有人可能要問,既然電力、鐵路領域具有自然壟斷屬性,說明行業壟斷經營有其合理性,為什么這些西方國家要在這些領域引入競爭?這是因為,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和需求的改變,這些自然壟斷產業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其業務可以區分為自然壟斷性業務和非自然壟斷性業務。以電力產業為例,發電、供電市場屬非自然壟斷性業務,完全可以引入競爭。而輸變電業務則仍屬自然壟斷性業務,但這也不意味著可以任其為所欲為,政府也必須對這些業務進行管理,一方面維護其經營企業的壟斷地位,使其履行“供給責任”,另一方面也要促進其效率的提高,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日本電信業改革模式
日本電信業改革是自然壟斷產業引入競爭的經典案例。1985年4月,日本頒布執行《電氣通信事業法》,同時對NTT進行民營化改革,拉開電信產業改革序幕。在此之前,日本的電信市場一直處于壟斷經營階段,NTT壟斷經營本地電話和國內長途電話市場,而KDD則壟斷國際電話業務市場。隨著《電氣通信事業法》的頒布,新的競爭者開始紛紛出現,日本電信公司、DDI公司和TWJ公司經營國內長途業務和出租線路業務,ITJ和IDC則進入國際電話業務領域,與NTT和DDI展開競爭。
日本政府并未因此而滿足,隨后又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相關的管制政策。日本的電信運營商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利用自己的電信基礎設施為用戶提供電信業務的運營商,第二類則是租用第一類運營商電信基礎設施來提供電信業務的運營商。為了加強第一類運營商的穩定性,日本政府制定政策禁止租用電路者經營電話交換業務;為了防止過度競爭,日本政府適時地對供需關系進行了調研,對資費進行審批,對外資參與電信業進行管制。另外,隨著國內和國際電話業務的界限日益模糊,日本政府在1998年將KDD公司完全私有化,并在2000年與DDI公司和IDO公司合并,成為KDDI公司,它是國際電話業務市場最大的運營商。
電信業改革以來,日本電信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最終在本世紀初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NTT集團、KDDI公司和日本電信三家占據了日本99%的電信市場份額,三家公司市場占有率分別為57%、27%和15%。目前,日本政府正在關注如何進一步放松管制。
打破壟斷,引入競爭,使得日本電信業活力煥發,一躍成為全球發展最快的產業之一,使得日本東京、名古屋和大阪之間的長途話費從1987年每3分鐘400日元下降到了2002年的每3分鐘90日元,同時使得日本NTT公司的勞動生產率從1985年到1988年提高了122%。
靈活多樣的特許經營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這是“新36條”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要不要”讓民間投資進入這些領域,對于各級政府來說已不是個問題,而“能不能”使得民間投資順利進入,則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改革決心和行動力。
在公用事業市場準入的控制方面,各國普遍采取了特許經營制度,中國也不例外。人們一般理解特許經營制度,實際上就是政府的事情,通過合同約定,交給企業去辦。
近年來,我國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相繼頒布并實施“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條例”,但是從實施的具體情況看,許多地方政府不僅將特許經營視為了公用事業市場化的唯一模式和最佳模式,還忽視各種公用事業項目的經營特點和競標人的類型特征,簡單地采取單一的招投標方式。
美國多年來都是政府經營公用事業,直到近年來,自亞特蘭大開始,許多州市才開始實行特許經營,私人公司和外國公司相繼涌入,東南亞、東歐也紛紛開始效法。但是事實上,國際影響力最大的應屬法國的特許經營模式。
17世紀,法國人成功地應用委托經營方式,求助于私人企業建造軍艦和港口等基礎設施,在國家財政不足的情況下,迅速發展了自己的海軍。18世紀,這種委托經營被用來修建運河和橋梁,19世紀被用來開發經營鐵路、照明等城市公共設施。直到20世紀70年代,這種做法才逐漸形成一種模式和理論,并廣泛應用于供水、供電、垃圾處理等設施的建設和經營。
價格是特許經營中的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法國在實行特許經營制度的過程中,也是由政府控制著價格,但它有一些值得人們思考的做法。一是不管采取何種委托形式,價格都要經過市政議會討論確定;二是這些價格由社會咨詢公司在預測的基礎上計算得出;三是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價格協議,就需要成立一個三人委員會對復核結果進行仲裁。三人委員會委員,合作雙方各選一位,第三位由已選定的二位委員共同選定。
如今,經過多年的發展,法國公用事業中的公有和私營之間基本上達到了一個平衡點,很好地促進了公用事業的發展。作為特許經營的經驗發源地,法國雖然已形成了一些模式,但這并不代表一成不變和機械套用,恰恰相反,法國模式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極具靈活性,就連法國人自己也講,“模式”的寶貴之處就在于它的多樣性、豐富性和適應性。對中國而言,模式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切忌不能照搬照抄,一刀切、一窩蜂。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特許經營只是公用事業市場化的一種形式,雖然這種形式目前的使用最為廣泛,并且得到了多數國家的認可。
必不可缺的扶持與服務
促進民間投資,還需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企業“想不想”進入這些領域。作為一個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企業除了會考慮投資的回報和風險,還要評估自身實力夠不夠,錢夠不夠。
在我國,民間投資的主要資金來源就是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其他融資渠道仍不夠寬。尤其在持續收緊的貨幣政策影響下,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更是難上加難。
促進民間投資發展離不開發達的金融市場的鼎力支持。西方發達國家除了有成熟的商業銀行體系外,還有發達的資本市場,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直接融資占比相當大,國內投資者擁有多種多樣的融資渠道。
除此之外,一般政府還會積極利用各種財政金融手段,幫助小企業解決發展中的資金問題。政府擔保貸款是美國政府向投資者提供的一種融資服務。對于按照一般商業原則,銀行不愿接受的貸款申請,比如新設立的在銀行沒有信用記錄的企業、沒有足夠資產抵押的企業的貸款申請,美國政府給予擔保,促使銀行向這些企業提供合適的貸款。這種貸款期限最長可達20多年,利率優,不超過銀行基準利率2.75個百分點,并且手續簡便,企業只要有20%的自有資金和一定的抵押資產,即可向銀行申請。此外,美國政府還會以優惠利率借款給投資公司,由其直接向小企業投資。
美國有眾多的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的日常經費由政府和一些大公司無償提供的,對小企業的提供涉及小企業需要的一切可能的服務,包括信息服務、決策服務、報批幫助、開業指導、經營指導等等,并且幾乎全部免費。
由于小企業實力弱,科研力量差,很難與大企業相提并論,非常需要政府的科技政策支持。近年來,美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實施了《小企業技術創新開發法》,支持小企業參與聯邦政府撥款的研究與開發項目,并促進這種研究成果的商業應用。
縱觀各國促進民間投資的各種政策和方法,有一個非常明顯的共性就是,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的扶持和服務可謂是無微不至,為的就是千方百計地增加投資成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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