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七月,在創業和投資領域,最熱門的話題莫屬 “雷士風波”一案。雷士的聯合創始人吳長江和投資方,因積壓的矛盾得不到妥善解決,最終通過微博、媒體等公眾渠道相互抨擊,使得關系惡化,到了決裂的邊緣。
雷士風波的大體背景如下:吳長江1998年和另兩位合作伙伴一起出資創建雷士照明;2005年三位創始人發生分歧,在經銷商們的支持下,另外兩位被迫拿錢離開;2006年雷士引入賽富的注資;2008年再引入高盛注資,賽富同時增持成為第一大股東;2010年雷士在香港上市。
今年5月,雷士突然發布公告,稱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公司一切職務,同時董事會宣布由賽富亞洲基金首席合伙人閻焱擔任董事長。7月,吳長江通過微博表示自己“被逼離職”。同時閻焱對媒體透露吳長江卷入調查事件,存在關聯交易,無視董事會決議等內情。但雙方都沒有拿出實際的證據來證實或否定這些指控,此事立刻成為公眾關注焦點,雙方之爭一再升級。雷士各地經銷商停下訂單,供應商停止供貨,員工罷工,要求吳長江回歸。
雷士風波凸顯了近些年來在中國企業里創始人和投資人或多或少的沖突現象,其他較為典型的還有紅孩子、俏江南、后谷咖啡、相宜本草等企業。沖突的原因各自不同,主要的有:1)企業發展的戰略分歧;2)企業的控制權;3)上市不順利;4)創始人和投資人喪失了相互信任;等等。
不少人認為,創業者和投資人之間存在的是一種對立的關系,雷士這一案件似乎證實了這一說法。而我認為,創業者與投資方本是雙贏的關系,而不是你輸我贏之爭,雙方的基本目標應該是一致的:都希望創造價值,為顧客、員工、股東創造價值,同時也為自己創造價值。
但除了共同目標外,不是沒有分歧。創業者最重視的還有:獨立運營并能主導企業的戰略方向,對企業的擁有感和創業的成就感;而投資者則強調:低風險高回報,企業透明運營,創業者能全身心承諾而不要另有小算盤。
在不知道實情時,我是有條件地支持吳長江的。首先作為創業者非常不容易,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孩子,把全部的心血都傾注在其中,冒著巨大的風險創業,很多甜酸苦辣是不為人知的。中國的創業者尤其不容易,需要面臨不規范的市場,不力的監管,和缺乏誠信的社會現狀。有數據證明,創業者含辛茹苦十年,存活率只有2%,更不要談成 功率。
其次創業者不是完人,不能對他們過高要求。他們砸鍋賣鐵,投入了全部,冒著巨大的風險,全身心的承諾,應該幫助他們走向成功。再者吳長江能夠得到員工、供應商、經銷商的支持,說明了他得到了他人的尊重和信賴。這也是對他多年的苦心經營能夠成功走到今天的佐證,不應該一棒子把他打死。我對吳長江支持的條件是:他必須遵守契約,遵守游戲規則,不能有不誠信之舉。
天使投資人有時會憑著感覺和情感投資,而VC和PE的投資則非常理性,這也無可厚非,因為VC和PE們除了考慮投資回報,還要考慮為投資基金的注資者們負責,減少風險。
創業初期的融資是非常困難的。記得2008年初我們開始為1號店融資,通過朋友找到一家風投,搭檔劉峻嶺和我去見其合伙人。當時,這是我們難得的機會,我們去的一路上都在討論如何宣講我們的創業計劃,覺得胸有成竹。見到后和合伙人沒談十幾分鐘,他就失去了耐心,開始教訓我們,內容大概是創業從0到1是最難的,而我們兩位作為戴爾高管出身的職業經理人,知道如何從1做到10,而不會從0做到1。我說我在美國從0開始創業,走過一個較為完整的歷程。他武斷地回答“那是美國,這是中國!”
我有過兩次創業經歷,從天使投資人、風投、戰略投資者處融過六次資,總額達數十億人民幣;與此同時,我也當過天使投資人,對創業者和投資方有親身體會。因此我認為,投資人和創始人要共贏,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投資者和創業者的價值觀的一致非常重要,這也是創業者選擇投資者時頭等重要的考慮,雙方都要對企業的未來和退出機制有共識。
投資者和創業者是合作伙伴關系,是平等的關系,要么共贏,要么共輸。而要達到共贏,則必須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知道各自的目標并合理去滿足對方的需求。發現分歧時應該以正向的態度、包容的心胸去解決。
溝通變得極為重要,必須透明,把話攤在桌面上,而不能臆測、背后批評和指責。Chemistry(人際間的化學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必須維系,沒了Chemistry,很難繼續合作。千萬不要低估溝通的重要性,寧愿過度溝通,也不要溝通不足,以保證雙方對企業發展進程理解的一致性。
在雷士一案中,我認為閻焱處理問題的方法過于草率,他應該和吳長江單獨坐下來談,而不是訴諸于媒體,以決裂的方式去對待,并暗示一些對方還沒有被證實的污點。而當雙方在情感上先有了抵觸后,只會越談越糟。
絕大多數的“創”和“投”的關系是良性的。創業者沒有投資者提供的彈藥是無法去打勝仗的,投資者沒有創業者的激情投入也無法讓資金產生最大的價值。希望在中國的“創”和“投”領域里,看到更多的理解、尊重和包容,雙方走向共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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