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管理學中有個著名的“木桶理論”,它以生動形象的比喻,揭示了一個帶有普遍意義的道理:一只木桶的盛水量,不取決于木桶最長的那塊木板,而恰恰取決于構成木桶的最短的那塊木板。
在實踐中,“木桶理論”這一富含哲理的觀念,被用來解釋許許多多的現象。但是,在原始表述中由于未曾涉及其適用范疇和約束條件,一些具有很強創新思維能力的學者,就根據不同環境對這個理論進行了演繹、引申,形成了“木桶理論”的各種新版本。
“木桶斜放理論”
有人認為,補短畢竟要加大投入,是件費力而不容易做到的事情,無論個人還是企業,因此應當合理挖掘現有要素的潛能,就是要在“用”上下功夫,揚長避短,甚至故意突出其長處,也許比一味彌補其短處更有效果。如果繼續用木桶的比喻來說,就是將木桶向長板一方傾斜放置,比正著放置要增加更多的容量。這種認識好像有點強詞奪理或者偷換概念,但似乎也自成一說。
這個新“木桶理論”版本是在啟示人們:用人貴在用其所長。正如日本松下幸之助老先生所講:用人不求全,有 70分的人才就好。
“木板密合理論”
也有人認為,對一個木桶而言,如果木板長度都合適,但相互之間如果縫隙很大,同樣無法裝滿水,或者說無法達到應有的容量。因此強調要注意強化木板之間的密合程度,防止水從縫隙泄露。
這個版本的新“木桶理論”顯然是在啟發人們,對一個組織的戰斗力而言,其不僅取決于每一名成員的能力,也由相互之間的協作、配合所決定。企業的競爭力是由各種因素決定的,這些因素不但要均衡,更要緊密結合形成一個強大的整體,各部門、人員之間在各有所長、各司其職的基礎上進行密切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木板密合理論”可以讓我們充分認識到協作、溝通的重要性。提高木桶裝水的能力,必須有兩個措施相配合:加長木板,并讓木板之間結合得更緊密。
“鐵桶理論”
桶為水而做,水因桶而立,一個木桶,即使是鐵桶,無論其桶壁多厚多堅,只要在桶底有個米粒大的小眼兒,水必然流失,如果不加修補,這桶也就成了一個廢物。對此現象,不妨稱為“鐵桶理論”。
“鐵桶理論”告誡人們,沒有堅固的基礎工作,必然會導致一事無成。古人說“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禍流于滔天”,也是講的“鐵桶”底部不能有眼兒。歷史上有過無數次因忽視“鐵桶”底板作用而導致全盤皆輸的沉痛教訓:某地興建一個規模浩大的水庫,但由于勘察選址不慎,建到了地質斷層上,導致水庫成了一個無底洞,注多少水滲多少水,也就造成了一個廢庫。
“木板互補理論”
不論是做人還是做企業,木桶的最長的那幾塊板可能是你讓人認識的原因,但最短的那幾塊卻是制約你發展的根本。有人認為,如果木板質地相同,通過適當截取長板來彌補短板的做法,比加大投入補短更為合算,因為前者成本幾乎為零。
這說明,對企業而言,立足于現有要素,只要科學管理,合理配置、優化結構,同樣可以增加效益。
“大木桶理論”
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經濟學巨著《國富論》中提出了絕對優勢理論:各國利用各自生產條件上的絕對優勢,生產實際成本低于別國的商品,然后去交換別國所擅長生產的產品,這樣會比各國自己生產自己所需要的一切物品更為有利。從這個國際貿易學的觀點可以給我們理解“大木桶理論”一個新的角度,每個人都是組織這個“大桶”上的一塊“板子”,類似的,每一個企業的核心優勢產品都是社會化大生產這個大木桶上的“板子”,把他們有效地組合起來發揮每個個體的長處,就可以取得更大的整體效益,這就是“大木桶理論”。
“大木桶理論”給我們提供了一種系統性、開放性的視角,打破了企業原來所普遍持有的狹隘生產思維,可以借助其他企業、甚至國外企業的優勢要素來打造“木桶”。
“木桶盛沙理論”
看待“木桶理論”時,很多人往往只注意到木板的長短,而忽略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明確桶里盛的是水。如果桶里盛的是沙子,那么這一理論立刻失效。用木桶盛沙,雖然不能絕對地說容量的大小取決于最長的木板,但是至少長木板對于能盛多少沙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傳統的“木桶理論”對足球并不適合,否則你不能解釋為什么一個馬拉多納就可以淘汰由 11名球星組成的巴西隊。
“木桶盛沙理論”給人們、至少給足球界一個啟示:拔尖人才作用的發揮是至關重要的,他反映了一個團隊的“摸高”能力。
“木盆理論”
中國 IT界巨頭同創集團總裁王榮之等認為,如果我們沒有長板,而只有許許多多很短的木板,但合起來做成直徑很大的木盆,盛水照樣比木桶多。
王榮之的木盆理念昭示人們,企業要發展,關鍵是要整合多方力量,集成合力、形成體系。正是因為這一理念在同創內部的深入人心,也正是由于企業構筑了在國內 IT界最為完善的市場營銷體系,才使同創即使在遭受重創時,也沒有如“瀛海威”一般出現領導層的集體嘩變,其骨干力量保存得出奇的好,企業內部重組由此也出奇順利。
“箍桶理論”
“箍桶理論”就是針對“木桶理論”而提出的逆向的新觀念,其定義是:先制定一個目標,然后根據現在自身與客觀的情況,制定出最終為能達到目標的一個個階段的任務量?;蛘哒f,就是將一件有大困難的事,細分為若干階段或部分,這樣,在細分后的每個階段或部分,其困難就被大大縮小,直至縮小到其困難可被輕易克服,縮小到要實現這個階段或部分的小任務,完全具備客觀的可能,而幾乎沒有任何系統的風險干擾。
“箍桶理論”就是用小的時間量與任務量,化解“計劃”所具有的系統大風險。學習與運用“箍桶理論”時,首先要“箍”一個適合自身素質的“桶”,不過先從“箍小桶”開始為好,自身要素增長后,再去“箍”更大的“桶”。
諸理論的限制性分析
綜合分析以上新的“木桶理論”的引申、演繹角度,要使“木桶理論”更具嚴密性,應當做出以下限制性規定:
1.底板必須是穩定、堅牢的。這是傳統“木桶理論”假定的一個前提。在現實中,對一個系統而言,這是根基性的東西,具備這個條件,就不會演繹出“鐵桶理論”、“木盆理論”和“箍桶理論”。在實踐中能稱作底板的如企業的組織結構、規模,人才的自由度(若人不是自由的,體力、腦力、心力毫無意義)等。
2.長、中、短板結合必須是有機密合的,不存在間隙。做出如此規定,就會使“木板密合理論”失去市場。
3.諸木板必須是互不替代的,即一板不能轉化為另一板,就如同人才的腦力不能替代體力一樣。這就否決了“木板互補理論”。
4.構筑木桶的環境是封閉的,即不存在外部木板的“供應市場”。這就限制了“大木桶理論”的發展。
5.應均衡、同強度的發揮各板功能,避免出現“報廢時間”的不同,因為過于倚重一板會縮短其使用壽命。而“木桶斜放”理論就是由此反向演繹的。
6.木桶內容物必須是“水”類流體,這樣“木桶盛沙理論”就不會產生了。
(文: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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