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消息,滴滴快的日前宣布合并,針對兩家公司合并是否涉及壟斷在業界引發熱議。對此,國內資深競爭法專家,法學博士鄧志松公開表示,滴滴和快的的合并應該是一種經營者集中行為,斷言合并將導致壟斷為時尚早。
鄧志松表示,根據我國《反壟斷法》,滴滴和快的的合并應該是一種經營者集中行為。如若兩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上一會計年度分別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則應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申報。
“雖然滴滴和快的為了搶奪市場份額曾上演數次燒錢大戰,但根據打車軟件的運營模式,相比于動輒數億的“補貼”,收費廣告所帶來的收入微乎其微。紅火的打車市場所填滿的,是出租車從業者的口袋。因此,合并雙方的營業額未必能達到法定的集中申報門檻。” 鄧志松說。
他同時指出,基于反壟斷法,判斷所謂的市場支配地位,市場份額僅是參考因素之一,更具有實質性意義的指標是市場進入壁壘,亦即其他企業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滴滴和快的作為創新商業模式的代表,打破了傳統出租車市場的格局,幾乎占領了打車軟件市場的整個山頭。但在這樣的新興市場里,行情變幻莫測,同樣具有創新思維的新興經營者完全可以憑借自身的創新優勢迅速進入市場并蠶食巨頭們現有的市場份額。因此,斷言合并將導致壟斷為時尚早。
事實上,除了鄧志松之外,業界也有多位專家對于合并會造成壟斷之說給與了批駁。浙江六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成林認為,《反壟斷法》不反對更不禁止企業合法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只是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阻礙技術進步,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所以判定是否涉嫌壟斷,還要看合并后的經營過程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則發文指出,現在這兩家公司合并,就指責為是壟斷,可能是有失偏頗。盡管在專車市場上他們占據了絕大多數份額,但是如果把專車服務拓展至整個出租車市場,則他們所占的份額是不值一提。滴滴和快合并之后是否構成壟斷,關鍵就在于看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這可能是今后反壟斷機構關注的重點,現在就下結論他們的合并是構成壟斷,可能是言之過早。
據了解,在16日上午商務部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商務部發言人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兩家公司的相關申報,根據《反壟斷法》和相關規定,經營者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如果達到集中申報標準的,未申報的不得集中。
滴滴和快的沒有在采訪中披露其上一年度營業額,但雙方經由律師正式表態:“由于兩邊企業均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已經在和商務部等監管部門積極匯報溝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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