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網9月24日訊 據股轉系統官網24日消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擬開展優先股的轉讓業務。為了確保該業務的順利開展,請各市場參與者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市場參與者技術系統變更指南之優先股》的要求,在2015年11月底前做好優先股轉讓業務相關的技術準備工作。
此前為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優先股試點工作,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制定并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優先股業務指引(試行)》(簡稱《業務指引》)。
《業務指引》發布后,發行人可按相關規定發行優先股;《業務指引》中“轉讓服務”規則的實施涉及系統開發、測試以及市場參與各方的技術銜接;《業務指引》“轉讓服務”規則實施前,公司暫不為優先股提供轉讓服務。
《業務指引》明確,優先股的發行備案或掛牌,應由在全國股轉系統從事推薦業務的主辦券商推薦。優先股在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轉讓的,發行人應當在其優先股掛牌前,與全國股轉公司簽署優先股轉讓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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