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調動企業改制上市掛牌工作積極性,泰安市將實施規模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動計劃”,鼓勵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境內外首發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三板”掛牌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自2015年起,泰安市每年企業改制比例不低于10%,努力做到應該盡改。到2019年年末,力爭實現泰安市50%以上的規模企業完成規范化公司制改制。鼓勵企業多層次資本融資,擬上市、擬“新三板”掛牌企業自進入上市、掛牌輔導之日起三年內,在泰安市行政區域內自建自用的生產性建設項目,減半征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據了解,泰安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后(包括借殼、買殼、吸收合并等形式上市且注冊地遷至泰安市的企業)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企業融資再投入市內建設項目形成固定資產5000萬以上的,按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依托泰安市優勢產業組建的各類生產要素交易平臺,經省政府批準開業后,泰安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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