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11月24日發布掛牌公司分層方案在內的十大舉措征求意見稿,起步階段將掛牌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針對創新層設置三套并行的準入標準和維持標準,創新層公司優先進行制度創新的試點。
而此前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將在新三板推出轉板試點,難道新三板創新層將會成為創業板的綠色通道?
創新層VS創業板
盈利能力門檻:創新層要求連續2年平均凈利潤不低于2000萬元,且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對比創業板是最近兩年盈利,累計凈利潤不少于1000萬元。
營業收入門檻:創新層要求營業收入2年連續增長,平均營業收入不低于4000萬,復合增速不低于50%,對比創業板是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
創新層的維持條件相對嚴苛,核心維持條件均要達到三套并行的準入標準的60%,或者與準入條件保持一致。
《意見》強調新三板獨立
證監會的《意見》也強調要堅持新三板獨立市場地位,新三板掛牌不是上市的過渡安排,要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推進向創業板轉板試點,探索與區域股權市場的對接機制。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認為,從股轉系統為創新層的高標準和證監會的《意見》強調來看,新三板作為獨立市場的定位,創新層拒絕成為創業板的踏腳石。監管呵護之心明顯,政策刺激將是未來一段時間的主要投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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