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中國網絡第一股”,新三板掛牌公司中搜網絡的發展一路伴隨爭議,吸引著眾人的眼球。而近日新三板分層名單出爐,則再次將其推向風口浪尖——中搜網絡成為唯一一家因“公司客戶和投資者舉報反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原因調整出創新層的企業。
“被踢出創新層我一點都不意外。”中搜維權QQ群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自稱曾是中搜網絡合作伙伴的人士告訴記者,“中搜網絡十多年來,每一個主營業務后都會產生大批受害者,經常有人去公司鬧事、拉橫幅靜坐。”
“我們接受客戶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但不接受通過非相關人士的談判。”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中搜網絡董秘胡貴春直指,此次“舉報門”的背后是有“職業維權人士”在組織,“他在去年的時候鬧得最‘歡騰’,基本上能舉報的地方都去舉報了。”
而中國網財經記者多方走訪調查,109條訴訟記錄浮出水面,“誤導營銷”和“原本就是高風險、成少敗多”、“相信法律”,中搜的部分客戶和中搜之間的說辭各執一方,“被調出創新層”中間有多少是非曲直,也許也只能從一些片段中盡量抽絲剝繭,還原真相。
109條訴訟記錄
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查閱中搜網絡2013年披露的公開轉讓說明書發現,“關鍵詞”曾是當時公司搜索引擎平臺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用戶輸入關鍵詞后,在中搜網(www.zhongsou.com)得到的搜索結果是一個知識圖譜化頁面,用戶可以更加簡單快捷的實現信息和知識的瀏覽,并將搜索結果進行知識系統化”。
前述人士告訴記者,大約在2011年,中搜網絡開始用“關鍵詞”盈利的初期,曾在宣傳上下足功夫。“頁面需要人工制作,中搜則將此分包給其他公司,一共人工制作了約20萬個頁面,并四處路演。”他回憶說,“一個頁面賣八千元一年,三年起售,在路演中他們承諾可以提高客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據他所述,彼時一場路演,最多銷售了兩千萬元的‘關鍵詞’。
讓他不滿的是,為銷售“關鍵詞”,中搜使用了各種手段,比如在客戶回去幾天后,或許會接到中搜員工偽裝成其他客戶電話說,“聽說你們買了中搜的某個詞,轉讓嗎?我們愿意花五萬一年買,急需。”在他看來,中搜網絡正是利用客戶急于獲利的心態,“誘使”其簽署合同。
該人士告訴記者,由于中搜網自身訪問量不佳等原因,“關鍵詞”的效果其實并不盡人意,路演中所承諾會達到的收益實質上無法實現。
“在賣‘關鍵詞’之前,2008年左右,中搜還成立了行業中國,為個人與企業制作門戶網站。”一名聲稱接近中搜網絡人士告訴記者,“功能強大的網站和山寨網站,初看上去很像,但用起來完全不一樣,開發成本差距非常大。中搜則為客戶開發徒有其表的山寨網站。”
“其實,我也跟中搜簽過這種合同,合同簽訂后,我依約向中搜支付合同款30萬元,但中搜除向我提供網頁制作服務及臨時網址外,并未建立合同約定的門戶網站,也未提供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其所承諾的門戶網站功能基本無法實現。”一名客戶在與中搜網絡訴訟時如是稱。
這并非個例。中國網財經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輸入中搜網絡全稱共搜到109條記錄;其中包含“關鍵詞”字樣的,共63個結果;包含“行業中國”字樣的,則有37結果。這些文書的裁判日期集中于2013年至2016年期間。
訴訟結果中搜勝多敗少 或另有隱情?
在上述自稱曾是中搜網絡合作伙伴的人士看來,之所以能“網羅”很多客戶,除了“中搜利用客戶不懂互聯網的弱點”,還在于中搜網絡有頗為深厚的底蘊,“他們是搜狐、網易、新浪三大門戶網站搜索口的提供者;其次,股東中有聯想等大企業;再者,中搜這是從國內最早互聯網商務平臺之一、有‘開山鼻祖’之稱的慧聰網剝離而出的。”
“而且中搜擁有一支很強的法律隊伍,他們擬出的制式合同,充滿了似是而非的陷阱。比如,他們的合同里充滿了用專業術語編制的陷阱,因為是計算機專業術語,一般客戶很難理解意思。這時候需要營銷員口頭解釋,但這口頭解釋卻往往是誤導,而客戶聽完簽了字,就掉進了陷阱。”
對此,記者通過查閱(2015)穗中法民二終字第65號《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可見一斑,在訴訟中原告指出,中搜存在誤導性營銷,并存在不實陳述,使其產生重大誤解,導致合同的訂立違背了其真實的意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事實上,中國網財經記者翻閱中搜網絡相關裁判文書注意到,這些訴訟中中搜網絡勝多敗少。一方面說明中搜在法律層面的漏洞較少,另一方面也有爆料人指出:“這是由于合同里約定的是合作開發,而非買賣關系;其次,中搜這些年與法院和仲裁委關系極好,客戶舉證也困難,所以一般很難贏得訴訟;第三,碰到萬一不好惹的客戶,他們就棄車保帥,把責任推給業務員。”
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中搜網絡董秘胡貴春則指出,這些問題是否存在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個案處理,而如果有證據證明事實如此,“我們該怎么懲戒就怎么懲戒。”
胡貴春還指出,本著對客戶認真負責的態度,由于擔心分公司銷售人員與客戶“胡說八道”,公司在數年前就設立了回訪團隊,對每一單客戶進行回訪,“公司對此有專門紀律檢查,對于一部分大客戶我們還曾去異地回訪。我們不能保證完全沒有問題,但是一旦發現問題都做了相應處理。”
胡貴春表示,簽署合作合同,是因為這是雙方共同的事情,存在利益分配問題,“我們平臺主要提供技術服務與平臺推廣,客戶則要做如關鍵詞的內容維護和推廣,讓內容做得更吸引眼球,從而獲得更多流量。”而對于與“法院和仲裁委關系好”的質疑,胡貴春則表示否定。
此外,對于“為何訴訟案件數量眾多”的質疑,胡貴春也表示,互聯網項目是高風險、成少敗多的,“我們自己做了十余年,卻還未實現盈利。相比企業自己開發網站或APP,用我們的平臺可以減少成本投入。但對于這些客戶,無論是靠眼球經濟賺互聯網的錢,還是傳統企業需要‘互聯網+’,都有可能失敗的。”
“我們的本意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夠獲得收益,公司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但畢竟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胡貴春如是說。
創新層“移除”疑云
“百度核心業務是搜索,大眾點評核心業務是團購,而中搜網絡核心業務又是什么?”有投資者向中國網財經記者提出質疑,從“行業中國”、到“搜索引擎關鍵詞”、到“中搜船票”、再到如今“中搜移動云平臺”等,中搜似乎是“什么應景就做什么”。
對此,胡貴春指出,中搜網絡有搜索的基因,所有的產品核心都是基于此;另外,在產品服務層面上,必然會涉及到市場需求,客戶需要的就是中搜應該做的,“如果市場不需要了,就需推出另一個產品。最終找到合適的產品,讓它持續,而公司正在不斷努力。”
如今,根據中搜網絡2015年年報,“中搜移動云平臺” (2B)和“搜悅”(2C)已成為其兩大主要移動互聯網業務板塊。而今年年初,中搜網絡將搜悅剝離一事也引得市場紛紛討論。
針對其中緣由,胡貴春解釋稱,公司連續三年都在虧損,盡管新三板不像主板需要盈利,但考慮到股東希望公司能夠盈利,為了讓他們心里更加踏實,所以打算先將搜悅拆分出去,“母公司專心做2B業務,2B業務可以產生收入,2C的搜悅則拆分出去,中搜網絡減少持股比例,對財務影響也更小。”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新三板分層,中搜網絡在最后時刻被調整出局的情況讓許多人瞠目結舌。據股轉公司官方發布,原因是中搜網絡客戶和投資者舉報反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內控不合規等問題。
隨后,中搜網絡發布公告表示,充分理解股轉公司保護投資者的愿望和從嚴監管的態度,并尊重其決定。
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采訪時,胡貴春道出其中隱情。對于此次舉報事件,胡貴春猜測,是由鄭某(化名,職業處理糾紛人士。)組織的,“他們舉報給了證監會,再轉到股轉公司。”
胡貴春告訴記者,鄭某并非公司客戶,而是職業處理糾紛,并以此獲得提成收益。此前,鄭某曾多次與公司談判,并以游行、搗亂、靜坐示威相威脅。
“這次號稱有幾十個人進行舉報,我們查了名單,多數是我們的客戶,但其中也有部分既非客戶又非股東,他們為的是用網絡暴力、給公司制造壓力以達到目的。”胡貴春強調,如有客戶存在糾紛,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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