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已經過半,新三板市場規模保持著快速增長的態勢,掛牌公司從2015年12月31日的5129家增加到了6月末的7685家。更為重要的是,不僅僅是數量的增加,新三板在市場結構、市場質量以及相應的市場制度等方面都發生著眾多積極變化。
展望下半年,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新三板分層管理辦法的實施,市場迎來了一個新的發展機遇,未來不斷加強監管或將是新三板的常態。建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市場監管制度是確保市場正常穩定運行的前提,無論是從市場角度還是從促進掛牌企業自身完善的角度,這一點都是非常重要的。
加強對主辦券商監管力度
今年上半年,新三板市場迎來分層機制落地和監管趨嚴時代到來。2016年1月29日,股轉系統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對主辦券商進行執業質量評價,該辦法將從4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截至目前,全國股轉系統已在官網中公布了2016年4月和5月的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結果。據統計,全國股轉公司2016年4月共記錄負面行為728條,涉及82家主辦券商;2016年5月共記錄負面行為459條,涉及77家主辦券商。負面行為記錄數目一個月下降了36.95%,可見在《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推出后,主辦券商的執業質量有了一定的提高。
事實上,主辦券商作為企業掛牌新三板最重要的第三方中介機構之一,起到了推薦企業,督導企業,幫助企業進行交易及綜合管理等作用。廣證恒生證券研究所表示,未來隨著掛牌企業數的不斷增加,全國股轉系統的監管壓力也會持續加大,主辦券商作為第三方中介機構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不僅如此,在發布新三板分層管理辦法后,6月8日,股轉系統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內核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作為新三板主辦券商內核工作新規,旨在進一步規范主辦券商推薦業務,明確主辦券商內核職責及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主辦券商推薦業務及內核工作質量。
對此,有分析人士表示,根據《指引》要求,券商內核機構的審核意見將成為推薦掛牌業務的必要環節和條件。券商及其內核機構成員的行為違反《指引》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業務規則對其采取約見談話、暫不受理文件等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情形嚴重的限制、暫停直至終止主辦券商從事推薦業務;并視情節輕重,及時向證監會報告。
“今年以來針對新三板主辦券商,股轉系統推出了多項監管舉措,包括已發布的《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試行)》、《主辦券商推薦業務工作底稿電子化存管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和《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正式實施》等,均體現出對主辦券商加強監管力度的明確意圖。”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掛牌公司信披要求進一步趨嚴
除了對主辦券商加強監管外,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也在提高。6月30日晚間,全國股轉系統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對兩家未按時披露2015年年報的掛牌公司實施強制摘牌。這是股轉系統首次對掛牌企業實行強制摘牌。
為進一步規范掛牌企業發展,全國股轉系統在公告中指出,此次對掛牌公司實施強制摘牌,是加強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市場產生警示效應。全國股轉公司將堅持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原則,對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等情形并觸發退市條件的掛牌公司堅決予以摘牌處理。
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將在總結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加快制定出臺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實施細則,建立常態化退出機制,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提高掛牌公司整體質量,提升市場規范程度,促進新三板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不可否認,信息披露是掛牌公司最基本的義務。廣證恒生證券研究所首席研究官袁季表示,隨著新三板市場的發展和完善,建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新三板”市場監管制度是確保市場正常穩定運作前提。從市場能否良好運作,以及促進掛牌企業自身完善這兩個角度來看,新三板市場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設都是非常重要。
“未來新三板企業在面對越來越嚴格的監管下,需要進一步規范公司治理,嚴格相關要求進行信息披露。”袁季認為,積極、主動、準確的信息披露不僅有利于投資者充分了解企業的發展狀況,獲得更多投資者的關注,贏得資本市場的青睞,也是企業樹立誠信負責的公司形象的重要舉措。
進入創新層也不可高枕無憂
不斷地加強監管將會是新三板市場今后的常態,但新三板大體量的企業數使得對新三板進行全面監管的難度加大,這需要市場各界的共同努力。
2016年6月29日,全國股轉系統在其官方微信號發布《全國股轉系統歡迎社會各界對掛牌公司進行有效監督和舉報》,其中指出:“為了能更好實現對申請掛牌公司和掛牌公司的監督,全國股轉系統歡迎社會各界對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或信息披露不實、遺漏等提供有效的舉報線索和證據材料。”
事實上,就在6月24日,在創新層正式名單公布之時,中搜網絡就曾因公司客戶和投資者舉報反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內控不合規等問題,被股轉系統調出創新層名單。隨后,中搜網絡發布說明公告稱,公司確曾收到過股轉系統轉來客戶(未核實有投資者身份)的多份舉報信,公司已于2016年2月采取公告方式公開回應。中搜網絡表示,就舉報信事宜,如有應披露的更多信息,公司將及時準確披露。
因此,在監管層加強對掛牌企業,特別是創新層企業監管的大環境下,身處創新層的企業并不能高枕無憂。7月4日,全國股轉系統發布了《關于對杭州藍天園林生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藍天園林成為分層正式實施后,首家被監管機構采取監管措施的創新層企業。
業內人士表示,藍天園林作為首家因信披違規而接受自律監管措施的創新層公司,無疑對其后期的規范操作敲響警鐘,同時也對其余創新層公司起到警示作用。而創新層企業與基礎層企業相比,勢必將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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