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權市場(下稱“報價板”)悄然上線試運營。
公開資料顯示,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并由中國證券業協會按照市場化原則管理的金融機構。“報價板”為以股權報價和信息展示功能為基礎,支持股權估值、發行、轉讓、質押、做市、登記等業務,旨在規范融資企業信息披露,促進投融資對接的電子化綜合服務平臺,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該市場目前已經有中泰證券、廣州股權交易中心等13家機構積極參與,首批上線全國各地企業29家。全國性私募股權市場是否雛形初現,仍有待觀察。
股權市場烽火再燃
日前,中泰證券成為行業內首家獲批報價商和估值商資格的券商,是目前行業內唯一一家取得做市商、報價商和估值商“三商”資格的證券公司。
據介紹,報價系統“三商”業務將借助“報價板”的全面上線而實現落地。該兩項資格的獲取,有利于提高中泰證券的行業影響力,通過與報價系統的深度合作,拓寬中泰證券服務中小企業渠道,構建新型的業務盈利模式,實現場外業務的發展與轉型。
中泰證券表示,將繼續圍繞柜臺市場“產品、業務的發展創新”,做好前瞻性業務規劃與戰略布局,積極探索業務創新的新方向、新思路、新模式,擴充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渠道,構建集聚創新效應、品牌效應和規模效應的柜臺市場業務發展模式。
事實上,作為在新三板市場發力較早,掛牌企業及做市企業數量均名列前茅的券商,中泰證券的動向有一定指向意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私募股權報價商業務指引》、《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做市業務指引》、《私募股權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私募股權轉讓業務指引》,發現其規則與目前新三板及地方股權交易中心形成一定差異化和互補。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和符合規定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可以申請其私募股權進行轉讓注冊。對于掛牌企業的要求,為“私募股權權屬清晰;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持續經營能力;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企業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人數應當不超過二百人且未進行股份公開發行、轉讓;掛牌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轉讓條件”。
“目前報價板仍只是一個雛形,但我們也許可以從它的市場定位演變中看到未來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前景,目前我們還缺少一個全國性的私募股權市場。一旦報價板確立為這一角色,則新三板市場介乎于PE市場和滬深證券市場的定位就相對明確了,也即新三板至少不會淪為事實上的所謂‘場外市場’。”上海某券商投行業務負責人表示。
定價角色再細分
交易方式來看,私募股權轉讓可以采用協商成交、點擊成交、拍賣競價、標購競價、做市及中證報價認可的其他方式。投資者適當性方面,規定“推薦人應當協助企業制定投資者適當性標準”,顯示該方面報價板并無統一強制要求,底線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自律規則等規范性文件及監管部門對投資者適當性的規定。”
在價格發現機制上,報價板還設置了“估值商”和“報價商”角色,私募股權估值商業務是指估值商接受被估值企業或被估值企業股東委托對估值基準日相關被估值企業的每股價值、每單位元注冊資本價值或每單位元財產份額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披露估值報告的業務。估值商對估值報告負責,報價系統不對被估值企業私募股權價值作出任何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發現,這一估值商角色設置,介于資產評估機構和證券研究機構之間,僅從規則來看有望解決如新三板市場目前存在的,賣方研究缺乏買方支持導致估值效率低下的問題。
而從報價商情況來看,分為參考報價業務和授權報價業務兩類。參考報價業務是指,報價商主動或受標的企業、標的企業股東委托對標的企業股權發起不具有成交義務的非交易報價,供市場參考使用的業務;授權報價業務是指報價商接受標的企業股東或投資者委托,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由報價商發出私募股權交易報價指令,并由委托人承擔交易履約義務的業務。
從兩類報價業務情況來看,參考報價將新三板市場一直未能實際發揮作用的意向轉讓交易方式明確下來,但不具有成交義務的報價是否有實際意義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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