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中泰證券9月6日晚間公告,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公司表示,將全面配合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同時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對于中泰證券的立案調查,市場擔心對公司投行項目帶來影響。據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此次被立案調查緣起新三板做市業務,與投行業務無關。
據介紹,做市業務是公司作為做市商以自有資金、股票與投資者進行二級市場交易的業務,主要為市場提供流動性并增強市場穩定性,屬自營業務范疇。
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七十條“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因保薦業務涉嫌違法違規處于立案調查期間的,中國證監會暫不受理該保薦機構的推薦;暫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的推薦。”但也有業內人士指出,中泰證券若被立案調查主要涉及做市業務,則與保薦業務屬于完全不同業務,應不適用相關規定。
統計顯示,截止2016年9月6日,中泰證券處于在審狀態的首發保薦項目共有21個 ,其中已通過發審會審核項目2個,已收到反饋意見的項目6個,已受理尚未反饋項目13個;在審上市公司再融資保薦項目5個,均已收到反饋意見,其中中止審核項目1個;聯席主承銷項目1個,已收到證監會核準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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