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9月9日消息,新三板掛牌公司興邦光電董事長孫邦祥在2015年9月違規減持股票,近日遭股轉系統采取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管理措施。公司董秘李梅對挖貝網表示,可能當時對法律不太熟悉。
據了解,孫邦祥于2015年9月21日減持其所持有興邦光電的81萬股股票,持股比例由38.50%變為34.45%,于9月28日披露了權益變動報告書。9月22日,孫邦祥再次減持其所持有興邦光電的9萬股股票,持股比例由34.45%變為34.00%。
按照相關規定,孫邦祥本應在9月23日前披露其權益變動報告書,并在披露后2日內停止減持興邦光電的股票。
股轉系統表示,孫邦祥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且未在規定期間內暫停買賣興邦光電的股票,屬于交易違規的行為,決定對孫邦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挖貝網致電咨詢興邦光電董事會秘書李梅,其表示“可能當時對法律不太熟悉”,談及為何孫邦祥第二天仍在繼續減持,其表示:“你看公告就好”,并不愿意透露其他信息。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興邦光電主要做光學鏡頭制造,公司2014年、2015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826萬元、5064.55萬元;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94.9萬元、255萬元。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