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需要健全機制,形成獨立自主的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那么無論是否存在轉板機制,其都有巨大的獨立存在價值。
10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提出要研究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創業板相關制度,由此新三板一些概念股出現爆炒。筆者認為,轉板制度構想不能只作為個股炒作素材,新三板的價值也不要單純寄托在轉板創業板上,而應形成獨立自主的價格發現功能,這才是其安身立命根本。
由于新三板受制于500萬元的投資者準入門檻,交投清淡,近年來新三板為完善價格發現功能,也在不斷推出改革舉措,比如推出券商做市制度,但效果與預想差距甚遠。一方面,一些掛牌企業問題纏身、業績差,倒逼券商不得不退出;另一方面,目前有1600多家掛牌公司通過做市方式轉讓,但有做市商資格的券商只有85家,平均每家券商服務企業接近20家,做市業務較為繁重,且券商做市效益不高,稍微違規就可能被扣分處罰,導致券商做市難有大的動力、服務或難到位,由此做市轉讓與非協議轉讓相比,并沒有表現出太多優勢。
降低新三板投資者準入門檻,或許是促進交投活躍的一個辦法,但現在新三板市場體制機制并不完善,不要說普通投資者,即使夠門檻的合格投資者進入這個市場也風險重重。比如,最近有家名為“圣榮沐”的公司老板跑路跑出新紀錄,該公司9月12日發布公告稱開始公開轉讓,然而7天后主辦券商華龍證券就發布公告稱“近日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均無法與圣榮沐實控人及其配偶取得聯系”,這種情況下降低新三板投資者準入門檻,無疑值得斟酌。
新三板準入門檻較低,導致市場魚龍混雜,要提升新三板市場流動性,就不能局限于資金推動、題材刺激,而是要完善體制機制。要完善掛牌公司治理機制,強化對掛牌公司及其董監高、實際控制人的約束,只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股權明晰、經營持續穩健,各類投資者才會在這個市場安心投資。為此還要適當提高新三板掛牌公司準入門檻,門檻不在業績,而在公司治理機制,實際控制人的誠信品格。
新三板同時也要嚴格退出機制?!豆赊D系統業務規則》雖然規定了終止掛牌規則,但缺少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退出機制,這可能讓一些存在治理風險隱患的公司持續賴在市場不走。嚴格的退出規則,可以讓掛牌公司感受到壓力,促其合規穩健經營。
新三板轉讓方式也是個大問題。目前掛牌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但協議轉讓方式一天內既可能產生0.01元的低價,也可能產生幾百元高價,轉讓價格嚴重失真,有些做手利用協議轉讓漏洞,制造短期行情,從中漁利。其實,協議轉讓只是買賣雙方合意,并不反映市場態度,建議新三板協議轉讓只在盤后進行,以免誤導投資者。
總之,新三板需要健全各項體制機制,形成獨立自主的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功能,那么無論是否存在轉板機制,其都有巨大的獨立存在價值,掛牌企業能否轉板又有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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