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11月16日消息,新三板掛牌公司啟鑫新能(835941)因公司與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近親屬及關聯方占用資金、信批不及時,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公告稱,公司自2016年以來,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勵小偉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計1873.24萬元(含利息),與關聯企業勵氏投資有限公司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計908.74萬元(含利息),與關聯企業寧波瑞光電器有限公司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計289.20萬元(不含利息),與公司高管近親屬童小龍累計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共計676.4萬元(含利息)。且上述資金占用行為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寧波監管局對啟鑫新能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
啟鑫新能表示,接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
挖貝網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啟鑫新能是一家專業從事太陽能電池、組件、太陽能發電系統的開發、研究和推廣的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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