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系統市場發展部總監孟浩20日在“2016中國(浙江)新三板發展大會”上表示,在當前新三板市場培育及監管趨勢方面,一是更加聚焦實體經濟和國家產業政策,通過對金融類企業掛牌融資設置分類條件,以及將企業分為科創類、非科創類,使資本和服務更加向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新興產業傾向。二是更加聚焦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督促主辦券商不斷提升職業水平,通過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的秩序,通過市場分層有效降低投資者信息搜集成本。三是更加聚焦精細化的監管,提高信息的有效性,通過規范募集資金管理,加強對公司的監管。
孟浩介紹,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目前突破了萬家,總市值為3.8萬億。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市場的占比將近65%,高新技術企業占比67%,戰略新興產業企業占比24%。新三板行業覆蓋非常廣,已經成為觀察中國中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狀況的重要窗口,并且能在一定程度上為中國經濟政策的制訂和調整提供決策的支持。
在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方面,孟浩表示,新三板一定要堅持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結構,這是要堅定不移,必須要堅守的一個制度。但是堅持投資者適當性,堅持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結構并不意味著就保持目前的狀況。孟浩介紹,12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可以看到新出臺的《辦法》更貼合實際,這也為下一步新三板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改革帶來了一些指引。
針對新三板的流動性問題,孟浩表示,投資者門檻絕對不是解決流動性的唯一障礙,要有一攬子的解決方案。對于一個市場來講,其流動性會受到多方面制約,一是交易的資產屬性和特點,二是交易機制,三是交易成本,四是信息搜集成本,五是市場參與者的結構和特征。在交易的資產屬性和特點方面,孟浩指出,新三板掛牌公司規模小,股權集中度高是一個現實存在的問題。早期業績還沒有爆發,很多股東存在惜售的心理,所以整個市場供給不足。在市場參與者結構和行為特征方面,孟浩指出,目前市場上專業機構投資者不是很多,一般的法人機構偏多,也有一些私募在其中,但是缺少像公募、保險、QFII、RQFII等機構,現在的投資者結構過于單一,他們的風險偏好以及對于投資期限的要求有點趨同,所以要引入不同的投資者。
孟浩表示,考慮擴大做市商范圍,改革完善定增制度。一方面要擴大投資者的數量,一方面要引入不同的投資者。新三板即將引進私募開展做市,擴大做市商的范圍,這不只是為了引入更多的做市商的個體,不只是引入增量的做市資金,更多的是想引入差異化的估值。
孟浩強調,流動性是一個一攬子的工程,除了涉及到投資者適當性門檻的調整以外,還涉及到發行、交易制度、中介機構的引入、企業的成熟、企業股權的分散等很多因素,不是簡單的降門檻。
“新三板是一個獨立的市場,會努力改善相關制度,會讓這個市場滿足不同企業的不同需求。”孟浩表示,如果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覺得新三板某些方面沒有滿足需要而去轉板,新三板也是積極支持。“只要對企業好,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就沒有任何問題。對于新三板來講,要做的是努力推進制度改革,讓市場更好。”孟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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