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專車披露廣州車禍案細節:家屬要求賠償2000萬

2017/04/07 17:41      錢進

日前,網絡上流傳一篇《大年初八,我的父親死在了神州專車里》引起社會關注。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神州專車相關負責人,還原了該起事故的具體經過及善后處理事宜。

神州專車:一直在積極溝通 從未推諉責任

今年2月4日凌晨5時30分,神州專車司機梁某在送乘客去廣州白云機場的途中,因前車突然減速,造成三車連環追尾,神州專車為事故中第三輛車。事故造成前排乘客和司機輕傷,后排乘客許先生未系安全帶導致頭部重創不幸身亡。

記者拿到的神州專車提供的《案件記錄表》顯示,從事故發生當天至今,神州專車與家屬每一次溝通都記錄在案。其中,神州專車與逝者家屬溝通達30多次。

從事故發生當天早晨,神州專車廣州分公司總經理李先生等就前往廣州市交警支隊環城大隊錄口供、做筆錄,并與逝者次子許先生見面安慰、道歉。之后一周內,神州李先生等3人一起參加許先生的追悼會等。神州公司墊付了喪葬費等相關費用,期間多次與許先生家屬主動溝通賠償事宜。

3月23日,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神州專車“沒有保持安全制動距離”負主要責任,而前車則“沒有按照限定車速行駛”負次要責任,另外,交警部門出具的車輛檢測報告也顯示神州專車沒有超速行駛。

神州專車就此事故對外聲明稱:神州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積極賠償,絕不做任何推諉。此外,神州專車還提出了盡力提供人道主義補償。但與對方家屬提出的要求未能達成一致。

家屬:要2000萬元賠償

據了解,在2月10日,雙方正式見面談賠償事宜。家屬提出除了常規保險賠付外,另加2000萬賠償的要求。之后,逝者次子許先生再次以短信告知賠償要求。

神州專車披露廣州車禍案細節:家屬要求賠償2000萬

在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神州公司相關負責人與逝者兒子、公司合伙人及有關親屬多次會面,家屬方堅持要求保險外另賠付2000萬元的條件,并要求神州明確賠付時間安排。

神州專車該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對方提出賠償金高達2000萬元,雙方多輪會談均未能達成一致。而對于家屬對司機疲勞駕駛的質疑,交通事故責任書并未認定司機疲勞駕駛。

律師:賠償要求與法定標準相距甚遠 建議走法律程序

合邦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錦陽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表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了,“若發生交通事故使乘客受傷,網約車平臺應當對乘客的損失承擔先行賠付責任。”目前,雙方對賠償方案并未達成一致,導致賠付工作無法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9條規定,死亡賠償金一般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肖錦陽稱,家屬如果提出2000萬元賠償金要求,這與慣常標準相距甚遠,建議家屬走法律程序。(記者 錢進)

以下為神州專車聲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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