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訊 5月15日消息,自年初對頻繁“撿漏”,涉嫌交易違規的賬戶“姜素華”采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六個月)的處罰后,全國股轉系統再對鉆漏洞的新三板投資者敲響警鐘:對嚴重影響協議轉讓股票當日收盤價、與特定賬戶頻繁進行反向交易的“王紅杰”“嚴佳穎”兩個賬戶,采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三個月)。
挖貝網注意到,這也是全國股轉系統在3月25日宣布對協議轉讓下的新三板股票設申報有效價格范圍(亦稱:新三板漲跌停新規)后,首次公開對相關違規投資者進行處罰。
“王紅杰”“嚴佳穎”兩個賬戶的違規行為及涉及到的相關股票高度重合。
全國股轉系統公告顯示,在2017年4月17日-28日不到兩周的時間里,“王紅杰”賬戶在參與協議股票斯特龍(835860)、匯東管道(836903)、大民種業(835626)、通達航運(839753)、華通科技(833105)、斯盛能源(832131)等,“嚴佳穎”賬戶在參與協議股票斯特龍、匯東管道、大民種業、通達航運等交易的過程中,多次于尾盤時段以接近申報有效價格范圍上限或下限的價格申報并成交,嚴重影響相關股票當日收盤價;同時,在參與協議股票斯特龍、匯東管道、通達航運等交易時還存在與特定關聯賬戶頻繁進行反向交易的行為。
全國股轉系統認定,“王紅杰”“嚴佳穎”兩個賬戶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轉讓細則(試行)》第一百一十三條關于“申報或成交行為造成市場價格異?;蛑刃蚧靵y”與“單個證券賬戶、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被處罰的“姜素華”一樣,“王紅杰”“嚴佳穎”都存在屢教不改的情形。
據全國股轉系統披露,“王紅杰”此前在進行新三板股票交易時多次因違規被處罰:2016年11月23日、2017年1月18日先后2次被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2017年3月8日、3月31日先后2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嚴佳穎”同樣因多次交易違規,在2017年3月27日、28日,被連續采取電話警示措施;3月31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全國股轉系統認為,“王紅杰”“嚴佳穎”兩個賬戶無視前期監管決定,屢教不改,違規情節嚴重。根據相關規定,兩個賬戶此次違規行為屬于可從重實施自律監管措施的情形。
由此,全國股轉系統對“王紅杰”“嚴佳穎”兩個賬戶分別采取限制證券賬戶交易(三個月)的自律監管措施,自2017年5月12日到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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