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中科沖刺A股:業績波動明顯 實控人曾占用公司資金

2017/07/06 13:27      王建鑫

中國網財經7月6日訊 陽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中科”)近日在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書,公司擬于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的新股及公司股東公開發售的股份合計不超過7300萬股,發行后的總股本不超過29200萬股。陽光中科本次IPO的保薦機構為國金證券(600109,股吧)。

據了解,陽光中科此次IPO計劃募集資金4.00億元,擬投資于新型高效多用途單晶硅太陽能電池智能生產線項目和高效晶硅太陽能電池研發中心。

資料顯示,陽光中科作為太陽能電池生產商,主要從事晶硅太陽能電池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以及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站的建設與運營業務。2014-2016年,公司分別實現營收1.85億元、1.46億元、2.04億元,同期凈利潤分別為805.79萬元、3011.87萬元、2922.76萬元。

招股書顯示,陽光中科的客戶集中度較高。2014-2016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戶的銷售額分別為1.54億元、1.37億元和 1.51億元,占當年銷售總額的比例分別為83.46%、94.07%和74.10%。陽光中科解釋稱,主要原因在于公司選擇光伏龍頭企業進行合作,龍頭企業產品需求量大,公司產能規模較小,造成客戶集中度較高。但是與光伏龍頭企業的合作有助于保證陽光中科較高的產能利用率,及時收回貨款,降低財務風險,也有利于公司提高業內知名度。

陽光中科還在招股書中提示營運資本不足的風險。2014-2016年各年末,陽光中科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的金額分別為-7,524.54 萬元、-4,170.85 萬元及-14,727.76 萬元,營運資本呈凈流動負債的狀態。陽光中科解釋稱,由于公司所處行業屬于資本密集型行業,長期資產比例較高,造成公司營運資本不足。陽光中科經營活動現金流充足,同時,也在積極籌劃優化負債及權益結構,提升長期借款及權益資本比例,但目前,營運資本不足的問題仍會對公司的償債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招股書顯示,陽光中科股份改制前,存在公司資金被實際控制人許新湖占用的情況。2014年末,陽光中科應收賬款中包含實際控制人許新湖2404.66萬元的應收款項。2015年度,該款項全部收回。

從股權結構來看,許新湖直接持有陽光中科45.66%的股權,并通過南安佰裕間接持有0.96%的股權,合計持股46.62%,為公司控股股東;許光榮直接持有陽光中科13.70%的股權。二人合計持股61.17%,為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

資料顯示,陽光中科于2016年8月12日正式掛牌新三板,采取協議轉讓方式。2016年11月公司進入上市輔導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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