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間,遼寧天佐(835519)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易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決定書,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法人代表被限制出境。
據了解,河北省易縣人民法院依據已經發出民事判決書,責令被執行人遼寧天佐羊絨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給付易縣都樂絨毛加工廠貨款 266.19萬及利息,被執行人大連村田針織有限公司在900萬股權范圍內承攬來帶清償責任。
但被執行人遼寧天佐羊絨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村田針織有限公司均未履行該義務。
易縣都樂絨毛加工廠向易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限制被執行人遼寧天佐羊絨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天佐、大連村田針織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朱力出境。
經易縣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申請執行人易縣都樂絨毛加工廠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故,易縣人民法院決定限制遼寧天佐法定代表人朱天佐、大連村田針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力出境。
同一天,遼寧天佐主辦券商發布風險提示公告稱,遼寧天佐因涉訴違規對外擔保,導致公司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在建車間和辦公樓、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朱力所持有公司的700萬股股權被凍結,哈爾濱銀行大連分行的一般銀行賬戶被查封。
此外,遼寧天佐因拖欠供應商易縣都樂絨毛加工廠貨款,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主辦券商提醒,因遼寧天佐違規對外擔保的相關債務糾紛終審敗訴,公司將可能因承擔擔保責任而償付相關債務,且公司因該訴訟部分資產被凍結、一個銀行賬戶已被凍結,已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影響。如果公司相關人員不能夠深入學習并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及業務規則,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可能對公司規范經營和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聲明:本文來自 犀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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