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12月6日訊(記者 王雅茜)近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了對青島擁灣資產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擁灣資產.834606.OC)股東青島擁灣匯金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擁灣匯金創投”)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2017 年 10 月 17 日,擁灣匯金創投以協議方式賣出 423.8萬股擁灣資產股票,交易完成后,擁灣匯金創投持股比例由16.36%下降為 12.57%,已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權益變動披露標準。
然而在觸及《收購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權益變動披露標準后,擁灣匯金創投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權益變動公告》,按《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10 月 18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間,擁灣匯金創投不得再行買賣擁灣資產的股票。但擁灣匯金創投于 10 月 18 日又產生了新的交易,當日合計賣出 289 萬股擁灣資產股票。
違規操作后,擁灣匯金創投被全國股轉公司“亮出黃牌”,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擁灣匯金創投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 1.4 條的規定,構成股票交易違規。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 6.1 條的規定,對擁灣匯金創投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擁灣匯金創投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五個轉讓日內,向我司提交書面承諾。”
公開資料顯示,擁灣資產成立于2009年7月15日,注冊地址為青島市嶗山區,法定代表人為劉佳生,2015 年 12 月 14 日掛牌新三板,主要產品與服務為自有資金投資管理;受托投資管理;從事投資管理的咨詢服務業務。劉佳生、李科學、莊勇、劉靜軒、何芳、宮薇、李濤、青島仁德信對擁灣資產實施共同控制,為擁灣資產共同實際控制人。
數據顯示,擁灣資產前三季度營業收入16.37萬元,同比減少89.28%,凈利潤為1136.19萬元,同比增加38.54%。
責任編輯:王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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