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股轉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分層辦法》),此次辦法是繼2016年5月27日發布的試行辦法之后的首次定型。
《分層辦法》將于2018年4月30日啟動,屆時所有新三板企業將依照新辦法分層和保層。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將《分層辦法》中的進層標準模擬應用于目前新三板市場數據,經分析發現滿足創新層進層標準的企業僅有937家*,前置標準(融資不低于1000萬元)成為企業能否成為創新層的決定性因素;滿足創新層財務要求的企業中,絕大多數是因為第一項(利潤)達標,而滿足第二項(營收)的最少;937家企業中有2/3目前股東戶數不足50戶,“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的前置標準將會使新三板合格投者變得格外“搶手”。
(*注:文章是就股轉系統新分層辦法的初步預估,研究僅限于分層標準,維持標準未納入分析中。財務數據取自財務報表歷史數據及內部模型的預測。挖貝新三板研究院不排除因數據有限和/或分析方法及模型的疏漏而造成的錯誤。)
市場“背書”成為沖層決定性因素
與試行版相比,《分層辦法》強制要求最近12月內完成股票發行融資且融資額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取消了“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占比不低于50%”可選條件。市場投資者的“背書”對企業沖層將不可或缺。
截至2017年12月28日,新三板共有11640家企業,其中有僅有1962家企業在過去12個月內有定向融資(以股權登記日為準),占比16.8%。該標準淘汰了絕大多數新三板企業。投資者“背書”將成為企業沖層的決定性因素。
“利潤”條件最易達標,“營收”條件最難達標
除了融資的前置條件,創新層企業還需滿足與“利潤”、“營收”和“交易”相關的三個條件其中之一。挖貝新三板研究院統計,僅有937家企業滿足至少其中之一。
第一項要求近兩年凈利潤(扣非前后孰低)均不少于1000萬元,且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扣非前后孰低)平均不低于8%,與試行辦法相比標準有所降低(試行辦法中,該兩項數據分別為2000萬元和10%)。據統計,699家企業滿足,占比74.6%。
第二項要求“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6000萬元”。與試行辦法的“不低于4000萬元”相比,有所提高。統計發現,有234家企業滿足,占比25%。
第三項要求“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或者競價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億元;股本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與試行辦法相比,取消了“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的要求(變為前置條件之一)。據統計,有361家滿足,占比38.5%。
滿足創新層財務標準的企業數目如下圖所示。
滿足創新層標準企業數目(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制圖)
2/3創新層企業股東戶數不足50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發現,目前滿足《分層辦法》創新層財務數據條件的937家企業中,有614家股東人數不足50戶,占比約2/3,而不滿足“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的企業將會更多。從試行版的選擇性條件變為此次《分層辦法》的必須條件,新三板的合格投資者會變得格外“搶手”。
滿足創新層標準企業股東戶數分布(挖貝新三板研究院制圖)
注:此文為挖貝網“新三板分層與交易制度改革系列報道”之三。后續報道,請持續關注挖貝網(ID:wabeiwang)。
之一戳:《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 “1元交易”將成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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