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考慮市場公平與監管秩序,審慎研究推進。”
這是2017年12月29日,證監會網站發布的、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388號建議中有關“盡快推出新三板優質掛牌企業直接轉板試點或開通IPO綠色通道”的答復。
答復的內容可以說在意料之中。
據中國網財經報道,今年兩會期間,圣泉集團董事長唐一林向大會提交了《關于發展新三板市場的建議》,其中也提到了盡快推出新三板企業直接轉板試點。
2017年7月12日下午,圣泉集團官網發布了證監會的答復文件,相關答復內容與上文所述12月29日的回復并無二致。只不過在當時,證監會還提到了“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市場分層的制度與方法,為眾多掛牌企業提供差異化的制度供給。”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2017年12月22日,新三板改革三箭齊發,就分層制度、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進行較大幅度的變動,一舉打破多時的沉寂,但轉板事項還是杳無消息。
可以看到的是,不同于改善流動性或是完善價格發現功能,轉板機制不常被監管層提起。
對于轉板一事,無論是新三板參與者還是吃瓜群眾早已經“久聞其聲不見其人”了。
早在2012年秋季,國務院在《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中,提出完善不同層次市場間的轉板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
2013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表示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以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
在此后的一年中,也即2014年,證監會、交易所對于轉板的態度主要是“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聯網、高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后到創業板上市”。
例如,2014年10月,證監會出臺的深圳資本市場改革創新15條中稱“將積極研究制定方案,推動在深交所創業板設立專門的層次”,以此支持轉板。但此后沒了下文。
等到了2015年,證監會和交易所對于新三板轉板的對外口徑變成了“推動新三板與創業板的轉板試點”,并表示相關制度在研究中。
2017年2月10日,證監會主席劉士余首談新三板,表示“能夠轉板的就轉板,不愿意轉板的就在新三板里面綻放。”當時人們普遍認為這是轉板的一個利好,但目前并沒有見到詳細的下文。
可以說,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對新三板轉板制度抱有謹慎態度,且這個勢頭還在不斷加強,市場的期望值也在持續走低。
這是為啥?
1、首先是公平問題。截至2018年1月2日,新三板上共有11631家掛牌企業,創新層的數量則為1353家——相當龐大的中小企業池。
如果為新三板企業專門開辟的IPO綠色通道,不僅對A股市場造成壓力,而且對于辛苦排隊的非新三板企業也不公平。
2、其次是適格性問題。新三板掛牌盡管也會進行財務規范,但總體條件要比上市寬松很多,很多企業的會計核算不很規范,收入確認方法和利潤確認都存在一定的問題。更有甚者,利用多種手段操縱利潤。
因此,如果對新三板轉板給予優待,極有可能會導致某些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帶病”登陸A股。
此外,雙重標準在法律上也行不通。無論轉板最終的相關制度是什么,終究還是會在《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運行,一個公司達到上市條件的標準是不會變化的。也就是說,一旦新三板企業轉板容易了,那絕不是上市的條件降低了,而是掛牌新三板的條件提高了。
這樣一來,新三板轉板制度的可操作空間其實不大。
3、最后是必要性問題。新三板的定位是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如果新三板市場活躍了,有了融資功能,企業或未必需要轉板。
當前新三板轉板熱的兩大理由,一個是新三板和A股市場的估值存在差異,另一個則是新三板流動性不佳。如果這兩個問題能得到紓解,企業可以安心在新三板上融資交易,轉板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真的想IPO的企業,正常排隊就是了。
另外,如果監管層給予新三板企業較多的“綠色通道”,就會面臨類似“泳池邊放水邊注水”的矛盾——一方面證監會或股轉系統在努力改善新三板環境,另一方面新三板的菁華大量流失。從這個角度來看,證監會對轉板機制抱謹慎態度也就不難理解了。
據媒體報道,不少市場人士在轉板消息剛傳出時就堅定地表示不看好,認為轉板很難真正推出來,即使推出來也可能形同虛設。
不可否認的是,轉板機制短時間內難產,不僅僅是因為政策制定周期較長,還有就是,新三板市場正處于調整階段,頂層設計還在持續完善,監管層現階段更想先打好地基。
聲明:本文來自 三板富 作者:富姐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