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制度改革“攻堅戰”打響 股轉公司隋強:從3個維度優化融資制度

2018/06/23 11:03      李矛 王艷妮

新三板制度改革“攻堅戰”打響,全國股轉公司副總經理隋強透露,將通過“增量改革”、“存量優化”來解決市場“痛點”。

目前,交易、融資、指數進入全面萎縮期,掛牌企業數量銳減、退市企業激增??傮w來說,從數據方面來看,新三板相關數據沒有一個好看。

對于新三板當前困境,隋強表示,新三板今年一段時間的工作方向和重點是做好分層后差異化制度供給和服務。

3個維度優化融資制度

第一個維度:目前發行融資管理中備案介入、資金使用等時點設置上采用串行安排。這樣做的優點是有效防控風險,缺點是需要付出一定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優化的方向是,改為并行安排。

第二個維度:基礎層和創新層的發行程序和信披也將優化。目前,無論基礎層還是創新層,無論發行金額大小、發行對象差異,均適用同一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等要求。這個安排存在優化空間。

第三個維度:每次定向發行的新增投資者數量、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時的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等,現行制度安排與實踐的契合度不高。

創新層優化方向:“減負”

目前,創新層和基礎層采取差異化信披制度,例如,基礎層只要披露年報和中報,創新層要加上季報。

市場對創新層信披的反應普遍感受要求過高、成本過大。

隋強透露,解決這個“痛點”,是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通過適當的優化調整可以解決的。

4個方向進行增量改革

設立新的市場層次、引入高效率的發行制度、優化市場監管、完善交易機制是增量改革的重點。

隋強透露,對于上述四個方面的改革,目前已經收到很多好的建議,股轉正在評估和論證。

隋強強調,全國股轉公司堅定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初心未變、深化新三板改革意志堅定、改革的步伐從未停歇。

今年,新三板制度改革年,全國股轉公司從多個角度不斷完善制度和增加制度供給。

以下為相關制度:

關于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試行)》的公告

6月1日,為了配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暫行辦法》的施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制定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辦理指南》),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月15日由原協議轉讓方式改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在產生集合競價成交前,投資者簽署轉讓協議并申請辦理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的,價格要求按股票無收盤價處理。

《辦理指南》實施前簽署轉讓協議的,可于即日起6個月內申請辦理。此后,除依法須經行政審批、備案等特殊情形外,全國股轉公司不再受理轉讓協議簽署日與提交申請日間隔超過6個月的特定事項協議轉讓申請。

全國股轉公司與中國財富傳媒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5月31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與中國財富傳媒集團在北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新三板新聞輿論工作等領域展開全方位務實合作。全國股轉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謝庚,中國財富傳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葛瑋等出席了戰略合作協議簽約儀式。

根據協議,雙方將在新聞宣傳、數據資訊、智庫咨詢、企業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講好“新三板故事”,為新三板改革發展傳播正能量,為市場制度建設提供決策參考,為掛牌企業、投資人等市場參與主體提供各類創新性服務,不斷改善市場生態。

全國股轉公司與貿仲委簽署合作框架協議共建糾紛解決機制

2018年5月18日,全國股轉公司與貿仲委簽署合作框架協議,是雙方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證監會關于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精神的重要舉措,不僅可為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更為高效、專業和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式,也通過進一步完善投資者保護和市場風險防控機制,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深化改革,實現從“量的發展”到“質的提升”提供更為堅實的制度保障。

根據合作框架協議,全國股轉公司將與貿仲委合作,通過媒介宣傳、業務培訓等方式,將適宜調解的各類糾紛引導至貿仲委解決;貿仲委和全國股轉公司共同確定具備專業背景、調解能力、良好公信力和執業操守的資深專家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快捷的調解服務,及時有效化解糾紛;經過貿仲委調解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還可申請由貿仲委進行快速仲裁裁決,以使和解協議的內容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確保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全國股轉公司與香港交易所簽署合作備忘錄

2018年4月21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轉公司”)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交易所”)在北京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證監會、北京市金融局及中國結算相關領導出席了簽約儀式。

根據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歡迎對方符合條件的掛牌/上市公司在本市場掛牌/上市的申請。全國股轉公司對掛牌公司申請到香港聯交所發行股票和上市不設前置審查程序及特別條件。

全國股轉公司與深圳證券調解中心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2018年1月23日,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與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副理事長、法定代表人劉曉春,代表雙方在深圳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根據合作備忘錄,全國股轉公司將作為理事單位支持深圳證券調解中心“四位一體”爭議解決機制的發展和創新。全國股轉公司及時將適宜調解的各類糾紛引導至深圳證券調解中心解決;深圳證券調解中心遴選具備專業背景、調解能力、良好公信力和執業操守的資深專家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快捷和公益的調解服務,及時有效化解糾紛;借助“四位一體”爭議解決機制,經過深圳證券調解中心調解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還可申請由其理事單位深圳國際仲裁院根據和解協議的內容快速作出仲裁裁決,以使和解協議的內容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確保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下一步,全國股轉公司和深圳證券調解中心將深化合作,完善工作機制,在調解員遴選、業務培訓、調解信息共享、案例總結研究、媒體宣傳等方面加強合作,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通過調解解決糾紛,降低糾紛解決成本,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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