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 10月19日消息,春天生態(871600)因漳州圓山新城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圓山新城”)不按約定足額支付回購款,經多次催告后,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2年11月12日,圓山新城采用公開投標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春天生態為綠道建設一期工程投資人。2014年1月18日,該項目初步驗收合格。2014年,根據相關要求,在簽訂施工補充協議和回購協議后,春天生態對閩南文化生態走廊也進行了提升施工改造。2014年6月27日,該項目通過整體竣工驗收。
根據竣工圖結算,上述兩項工程價總計1.98億元,截止2017年5月2日,圓山新城僅支付回購款本金1.04億元及利息950萬元,尚余1.29億元未支付。圓山新城經過春天生態催告,遲遲不按約定足額支付回購款,遂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圓山新城支付合計1.29億元(根據合同約定,預期超過6個月以上的,上浮利息7個百分點)。
2018年10月10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圓山新城支付春天生態工程回購款5393.5萬元以及利息;駁回春天生態其他訴訟請求。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情況(挖貝網wabei.cn配圖)
春天生態表示,本次訴訟公司為勝訴方,將對公司經營和財務方面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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