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期在日常監控中發現“力元新材”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即江陰市新理念投資有限公司指定在南京證券的證券賬戶,于2008年4月30日至5月21日期間,通過上交所競價交易系統累計賣出“力元新材”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達1811775股,占該公司總股本的1.14%,嚴重違反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以及交易所有關規則。
對此,上交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該“大小非”股東予以公開譴責,進入誠信檔案,并對該公司的證券賬戶實施限制交易,即自2008年5月22日至8月21日不得賣出在上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證券。同時,上交所對有關違規情況將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上交所重申,上市公司從事證券交易活動,應嚴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交易所規則,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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