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訊 為規范化妝品名稱、標簽、標識行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日公布《化妝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征求意見稿),公眾可將意見于6月26日前反饋至國家藥監局食品許可司。該規章正式實施后,“中藥、中醫世家、祖傳秘方”等詞匯將被禁用于標簽上,正在香港忙于上市的“中藥世家”霸王國際或將遭受監管限制。
“監管部門的化妝品規章不只是管理化妝品,對洗護用品一樣有效。”杭州化妝品行業協會傅秘書長接受網易財經連線時說。
該征求意見稿對7大類行為發出了禁令,一是使用“特效、高效、全效、強效、速效”等虛假夸大用語的;二是使用“治療、除菌、抑菌、殺菌、抗菌”等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有治療作用和效果的;三是使用“中藥、中醫世家、祖傳秘方”等醫療術語的;四是使用“經衛生部門批準”等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五是禁止宣稱的功效;六是使用“為你而瘋狂、神”等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七是使用已經批準藥品名稱的。
霸王占領市場的利器就是“中藥”,對此行為的界定,傅秘書長稱需要有監管部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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