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理財周報》報道,兩個多月前在上海盧灣法院開庭的“理財合同糾紛官司”近日終于有了結果,法院最終判遭遇巨虧的投資者林將吟敗訴。結果再次提醒投資者,買理財產品之前要弄清楚產品內容,認真讀完產品說明書后方可簽字。
事實 3個多月虧損近300萬
2008年6月中旬,投資者林將吟在渣打銀行上海新天地支行購買了一款名為“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結構性理財產品,投資金額141.8萬美元。產品購買初時,她選擇了6只掛鉤能源類的基金。然而,世事難料。隨著金融海嘯爆發,到2008年10月底收到銀行的對賬單時,林將吟發現投資虧損已近300萬元。此時,她想把其余資金提取出來,結果被銀行告知這款產品期限近1年,且產品不能提前贖回。此時她才知道這款“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并不是自己理解的可以隨時取現。
不能贖回令林將吟非常不滿,回想當時購買的過程,她認為銀行在銷售過程中沒有將充分的風險告知投資者,存在違規行為。比如,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并沒有執行、客戶經理也沒有詳細和她說明整個產品的情況、包括協議書上簽訂的日期有所偏差。不滿之下,林將吟將渣打銀行告上法庭。
提醒 看清合同免日后尷尬
2個月過去后,該場官司審判判銀行勝訴。留意最近幾年類似的理財產品糾紛官司,投資者一旦簽訂了產品認購合同書后,官司勝訴的幾率非常少。
盡管這起糾紛官司,以銀行勝訴為結局,但給銀行與投資者的警惕不小。普益財富研究員李要深表示,林將吟的投資全部選擇掛鉤6只能源類的基金,存在資產配置的原則性錯誤,沒有合理分配資金,將風險集中在一個板塊中。顯然,銀行客戶經理也沒有給林女士一個更好的建議,分散風險。
因此,建議投資者一定要買自己看得懂、熟悉的產品,且一定要問清楚以下六個問題:產品投資期限多長?中間可以贖回嗎?產品資金投向哪里?會發生虧損情況嗎?一旦虧損,我可以中止投資嗎?產品取得正收益的概率有多少?只有了解清楚這些問題的回答后,投資者方可衡量自己的資金情況、風險承受能力決定是否需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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