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局近日組織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對我市部分大藥房等消毒產品經營單位進行了一次專項整治,發現13種消毒產品存在標簽說明書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療效等違規行為。對存在經銷違法產品等問題的大藥房,已分別給予責令限期整改、現場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對存在違法情節較重的單位,將進一步立案處罰。
此次公布的這批不合格消毒產品分別為:標注“貴州黔西南州四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苗家壞甲消”;標注“
南昌市奇瑞醫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足必清”;標注“重慶市衛康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腳美舒噴腳王”; 標注“江西一健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腳醫生”;標注“江西天大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達膚寧乳膏”;標注“西安福潤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舒美婦爽”;標注“上海御祥堂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鴯鹋油特膚霜劑”;標注“江西蓋天靈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膚癢霜”;標注“揭陽市康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足康寧噴劑”;標注“揭陽市康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濕毒清軟膏”;標注“江西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噴腳王”; 標注“貴州健祥民族醫藥制品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膚康霜草本生態乳膏”;標注“江西樟樹市正康醫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皮炎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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