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正在對比真假茅臺
省市區三級經貿部門昨聯查酒類“身份證”
本報訊花9800元代價,你可能買到的卻是一瓶號稱“50年陳釀”的假茅臺酒。昨天,福建省、福州市和福州五區貿發局三級經貿部門聯合開展了一次《酒類流通隨附單》巡查行動,行動中根據群眾舉報,查獲了一批茅臺、五糧液等疑似假酒。
重點檢查酒類“身份證”
本次聯合巡查行動的檢查重點是“酒類流通隨附單”,據福州市貿發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酒類流通隨附單是酒類產品的流通憑證,相當于每瓶酒的“身份證”,隨附單上要求注明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生產批號、生產日期、購貨單位等內容。隨附單制度可以實現酒類商品從出廠到銷售終端的全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一旦發現問題,消費者可以從零售渠道追溯到廠家進行索賠,也為監管部門查處不法酒廠和批發零售企業提供依據。
最貴疑似假茅臺9800元
在昨天的聯合巡查行動中,共檢查了福州臺江、鼓樓、晉安等5城區的5家酒行和一家酒店,查獲茅臺、五糧液等疑似假酒71瓶,總貨值達6萬多元,現場封存無酒類流通隨附單酒品170多瓶。
在新權南路鴻廈煙酒商行,執法人員查扣了87瓶無隨附單酒品,包括5瓶疑似假茅臺、2瓶疑似假五糧液,其中最貴的一瓶“50年”茅臺酒售價達9800元,另兩瓶分別標為30年的售價5600元、15年的售價3000元。這批疑似假酒同樣無法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據執法人員介紹,真品50年茅臺的市場售價至少接近11000元。隨后記者在另一家專賣店看到,50年陳釀茅臺真品,售價為13000元。
自封“專賣”肆無忌憚
檢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未經授權便自封“專賣”或者授權過期仍頂著專營牌子的現象肆無忌憚,并且打著“特供”、“軍供”的旗號作包裝,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例如新權南路鴻廈煙酒商行,根本未取得茅臺集團的授權,卻在店招牌上醒目地打出“茅臺集團”的字樣和商標圖案,讓消費者上當。
六一北路東方明珠一樓店面的大唐年代“貴州茅臺專營店”,原先代理的是茅臺集團子公司生產的“茅臺不老酒“,不包括茅臺其他系列酒,但記者卻在店中貨架上看到了多種茅臺酒。執法人員表示,這些非授權的酒來源渠道很難追究,酒的真假也就無法保證。消費者在碰到此類專賣店時要留心看清授權范圍,購買時要向店主索要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和酒類流通隨附單。
經貿部門將持續嚴查
針對昨日的情況,省經貿委相關人士表示,進入下半年,酒類商品將迎來銷售旺季,近期起,經貿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查假酒和嚴格酒類流通制度,對于售假和違規經營者,將給予懲處和媒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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