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日前決定,將以落實民建山西省委相關提案為契機,協調科技廳出臺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并將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納入公共財政考核評價體系,對基金實施監管與指導。
在今年初召開的山西省政協全會上,民建山西省委提出了《關于應發揮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作用,促進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建立》的提案。民建山西省委提出,由省政府和國家開發銀行共同設立的山西省科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其原則是通過與國內外具有優良管理能力和投資能力的機構或投資者共同出資建立專業性或區域性創業風險投資企業,資金設立的目標是對科技創業項目和科技中小企業進行投資,促進山西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本身不從事創業投資業務。提案建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公司作為管理機構,應接受財政部門和風險投資機構備案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并定期向財務監管部門和業務指導部門報告運作情況;通過財政監管,避免引導基金蛻化為盈利沖動的商業性創業風險投資基金;通過業務指導,達到鼓勵境內外機構、企業和個人在山西建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目的。民建山西省委還呼吁,為實現創業投資“政府資金引導、市場化運作、專家管理”的運作機制,真正引導過剩的山西民間資金進入創業風險投資領域,為化解創業風險投資活動的高風險和權利義務高度不對稱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公司應對子基金收取有限的收益;引導基金公司除對子基金的必要性監管外,不應干預子基金的具體經營管理。
提案承辦單位山西省財政廳近期已與多家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洽談合資建立子基金的事項。據悉,山西有望建立5項子基金,將至少吸引12億資金。省財政廳表示,在子基金的運作管理、利益分配過程中,將充分維護子基金的獨立自主運作,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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