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業務遭遇成長的煩惱

2009-09-15 17:41:38      袁增霆 王增武

  Banks’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 meet "Growing Pains"

  文/袁增霆 王增武

  從2004年光大銀行率先發售理財產品算起,國內的銀行理財業務已經走過了5年的成長期。其間恰逢全球經濟金融狀況的劇烈波動,不利的早期成長環境也讓這項新興業務在遭受大起大落的挫折之后,仍沉浸于懵懂之中。

  然而,當2009年7月中國銀監會專門就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問題發布新規時,境況又發生了新的變化。這道籬笆墻的樹起,幾乎宣告了曾經相對寬松的創新發展環境已成為過去。伴隨理財環境的收緊與痼疾的沉積,已經鋪張開來的銀行理財業務開始直面“破舊立新”的抉擇。

  寬松環境下的“頑疾”

  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和“風險管理指引”兩個文件,到2009年7月,國內的銀行理財業務一直處于非常寬松的監管與金融創新環境之中。寬松的程度甚至已經到了讓其他金融子行業艷羨的地步。事后來看,相對其他金融機構理財,這段時期成就了銀行理財的領先地位和規模優勢。到2008年,銀行理財產品的募集資金規模估計超過了2.3萬億元,在各種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中已經“一騎絕塵”。

  但是,這種建立在銷售渠道基礎上的理財業務擴張是非常粗放的,從產品設計到客戶關系管理,都還沒有長遠而縝密的統籌規劃。在一定程度上,理財產品的開發尚且停留于靠體制吃飯,靠天吃飯的原始狀況。例如,大量利率類和信用類理財產品是靠金融機構特有的套利機會獲取收益。雖然這些產品給眾多沒有投資機會的大眾投資者創造了經濟實惠或福利,但是,這種制度安排的結果,很難在投資者那里博得感激,產品設計中所暴露出來的諸多問題,還是構成了惹眼的業務瑕疵。

  從產品設計的角度來看,銀行理財業務的頑疾主要表現為過于“粗陋”或“冗雜”這兩個極端的盲目性。由此一來,也必然導致較為常見的理財產品與客戶適用性錯配的問題。

  傾向于粗陋的盲目性,主要體現在理財產品中對投資機會或交易渠道的粗加工,而忽視了特定的市場時機或客戶需求的差異。同時,銀行理財產品市場上彌漫著濃厚的簡單模仿和跟風的“羊群效應”。例如,2007年的打新股類產品、2008年的商品類產品、2009年的地方債類產品等,無疑都是當年紅極一時的理財投資方向,形成了同類銀行理財產品的扎堆現象,或嚴重的同質化現象。但是,由于跟蹤熱點的時機有誤,后期也給部分商業銀行帶來了慘痛的教訓。

  傾向于冗雜的盲目性,主要體現在對理財產品風險收益特性地復雜化加工,從而導致了風險收益的錯配,或產品與客戶的錯配。風險與收益相匹配,作為最基本的一項金融法則,在理財產品領域時常被置之度外。較為典型的案例,是累積期權產品(Accumulator),具有詭異的風險無限大而收益有上限的風險收益特性。再如曾經盛行的,喪失靈魂的結構類產品設計理念。某商業銀行發售一款收益封頂(封頂額度略高于定存利率但遠低于貸款利率)的結構類產品,違背了該類產品“規避高風險,博取高收益”的基本理念。復雜的結構化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被特別加工出來的、本應屬于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卻被直接推銷給大眾投資者。這樣,一旦風險暴露,失去客戶的信任就在所難免了。

  在產品銷售領域,也同樣暴露出與生俱來的頑疾。特別在2008年,伴隨金融危機的深化,一些銀行理財產品出現了影響深遠的零/負收益現象。除產品的設計缺陷外,產品銷售環節的誤導行為和服務意識不強也是其中的主要成因。由于產品銷售與設計隸屬不同部門,而銷售人員的收入與其銷售業績相掛鉤,從而在制度安排上創造了滋生道德風險的溫床。由于激勵制度的缺陷,部分銷售人員在進行產品銷售時過分夸大產品收益,忽視風險,或在出現售后問題時互相推卸責任,缺乏基本的銷售服務意識與紀律約束。

  理財環境轉變與業務變通

  追逐市場熱點或隨波逐流一直是銀行理財業務的生存之道。通過已經擁有的形式多樣、品種豐富的產品線,以及廣闊的銷售渠道和客戶資源,銀行理財業務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具有寬松的騰挪空間。所以,盡管過去金融市場環境急劇變幻,銀行理財業務依然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然而,從去年4月份到今年7月份,監管部門開始連續限制銀行理財產品的信用支撐與投資方向。相比市場因素而言,監管因素對于理財業務的沖擊更具剛性。面對原料和添加劑的限定性短缺,銀行理財產品線可以用于抵御市場風險的戰略已經受到侵蝕,銀行理財環境也開始轉入緊縮期。

  管制與繞開管制是一種貓和老鼠之間的游戲。無論是面對市場風險還是管制風險,銀行理財都存在變通的機會。由于國內金融服務業面臨不同口徑的多頭監管,金融子行業之間的理財合作很容易突破現行監管框架下的真空地帶。例如,當今年7月份開始限定股權投資時,商業銀行可以將這部分理財產品由大眾理財轉移到私人銀行。當然,也有部分產品仍在走信托公司的老路以掩人耳目。而且,當前的管制仍然是以現場檢查或道義上的規勸為主,真正嚴格地執行還需要高昂的監管成本支付。

  緊縮的監管環境將驅動銀行理財業務轉變工作方式。禁止股權投資的理財新規,無疑是在銀行理財與證券及基金理財之間樹起了一道籬笆墻。換言之,在理財業務方面,這相對于從銀行強勢主導下的混業經營,退守為分業經營。從股權類投資中退出來,還是給銀行自主研發的產品線造成了殘缺,甚至限制了更多的創新。在當前仍然是賣產品,而不是提供咨詢顧問服務為主導的理財階段,自主研發產品線的斷裂,可能是個硬傷。那么,接下來,似乎意味著銀行理財要像個傳統上的存貸機構一樣,需要按照保守的工作方式來做事了。

  當然,更進一步的擔憂是,更嚴格的分業理財監管,即銀行理財是否會從原本拓展的理財合作渠道中全線退縮回來。例如,削弱銀行與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將銀行理財與這些金融機構的理財嚴格區分出來。倘若如此,銀行理財業務的變通空間就難以想象了。

  但是,從長遠來看,國內金融服務業的混業經營方向已經陸續展開,短期內難以向分業經營退守。而且,客戶的理財需求也是綜合性的,更需要富有競爭性的、混業式的理財服務。在產品主導的理財階段,理財產品的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也終將得到矯正。從國外的理財史來看,分業的理財經營與監管,還需要經歷一輪混業的磨礪,等待擁有更強的金融服務能力或獨立理財顧問服務行業的出現。

  理財業務的深層次問題

  時至今日,關于銀行理財業務本身的屬性在國內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認識。由此以來,關于銀行理財產品的市場定位、研發和銷售以及監管,都變成了難以揣摩、定性的問題。

  根據2005年發布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行個人理財業務被定義為“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然而,從現實情況來看,理財規劃和顧問服務的收費基礎還沒有形成,甚至未來短期內很難形成,商業銀行仍然在充當體制內的資產管理人角色。因此,通過發售理財產品的形式來向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是短期內無法改變的基本事實。

  從國內理財需求的特點來看,客戶對銀行理財產品的需求顯然不是因為儲蓄關系和交易渠道的便利,而是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國內社會依然處于投資工具有效供給不足的局面。在利率水平走低,股票缺乏分紅派現能力的理財大環境中,金融機構利用自身資源推出的個性化的投資機會與安排,便構成了重要的補充力量。同時,這也是金融機構充當體制內資產管理人的根基。在中國以銀行機構主導的金融結構中,銀行理財產品不僅是一種通俗意義上的理財工具,也已經成為一種兼具投融資功能,補足金融結構缺憾的重要金融工具。

  如果僅從微觀金融的角度,將理財業務理解為銀行機構的一項中間業務或表外業務,那么,遭遇風險暴露或承受社會壓力時,予以關閉或嚴格限定都無妨大礙。過去銀行理財產品的快速發展也曾在短期內對金融監管和宏觀經濟政策都構成了一定的挑戰。例如,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縮小了銀行存款準備金的效用范圍,其中的信貸類產品又削弱了信貸規模的窗口指導力度,從而導致貨幣供應量統計失真,并影響到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等。但是,從宏觀金融結構,或理財業務對于利率市場化進程的推進作用等長期角度來考慮,則可能得不償失。

  因此,關于銀行理財業務的經營與監管,還需要針對所暴露問題的層次和性質區別對待。產品研發、銷售與信息披露等微觀層面上的問題,可以通過相關制度建設的跟進和完善來解決。事實上,現在也已經探索出一些有益的嘗試。例如,針對金融機構的分類監管,以及對客戶風險評估以及與產品適用性提出要求等。

  分類監管與產品評級的探索

  在公司層面上的分類監管方面,當前證券投資公司已施行A、B、C、D、E等五大類11個級別的分類監管制度,保險公司也實施了A、B、C、D等四類分類監管制度。借鑒二者的經驗,可以在理財業務領域考慮對銀行理財產品進行分類監管。從可行性來看,可以考慮發行主體的基本經營性指標,理財史及業績表現指標(如發售產品的風險、收益、流動性特點等),以及資產管理人對客戶的忠實盡責情況和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評估。同時,也可以考慮更細致的流程監管。銀行理財產品的研發、銷售和客戶關系管理,涉及諸多環節,從而需要對每個環節進行流程監管,而非僅僅對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合作模式等個別環節進行監管。當然,執行分類監管,需要統計監測與征信體系等監管和管理基礎設施的建設,也需要第三方機構的參與。

  當前階段,盡管“賣者有責、買者自負”,“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等重要理財觀念已經初步形成共識,關于客戶風險偏好的評估也開始試行展開,但是,還缺乏一個有效的制度保障,就是理財產品的評級制度。從信號甄別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上,理財產品評級對于監管部門審慎性的分類監管或風險監管、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和客戶關系管理,以及投資者的選擇,都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事實上,沒有產品的評級,客戶風險評估與產品適用性分析也無法落到實處。

  根據國外的實踐經驗,通常也是運用分類、評級的技術來支持對理財行為的分類監管。例如,美國立法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將投資者分為可接受投資者、適格投資者、合格購買者等類別,要求這些投資者從事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一致的投資活動。歐盟則是將投資者分為零售客戶、專業客戶和合格交易對手等三大類別,規定不同類別的投資者可以投資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和金融工具。

  應用到國內的銀行理財業務,我們同樣可以考慮在客戶分類與產品評級的基礎上,對整個銀行理財產品市場進行分類監管,以便在推進金融創新的同時,維護理財產品市場穩定。而且,我們建議,在審慎性風險監管框架下,引入理財產品的外部評級制度。這樣做將有助于彌補當前階段金融機構在理財業務內部評級工作中的投入不足,節約監管部門對于不同機構評級技術的甄別與監管成本。

  (作者單位為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財產品中心)

相關閱讀

国产私拍大尺度在线视频_中文字幕无线码一区二区_精品中文字幕无码_91伊人久久大香线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