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洲工商所執法人員在檢查秸稈氣化爐。記者 汪志 通訊員 石學文攝
現在網消息 聲稱項目投資低回報高騙取加盟費;工商部門揭露三種加盟騙局
“天籟星電動車防風擋雨遮陽棚,小投資,大生意” ,“世界先進水平全自動‘圣通’牌打火機充氣設備”,“新型高效多功能柴草氣化爐,普通經銷月純利潤為103500元”……位于武昌白沙洲工業園中段(堤后街552號)的武漢宏宇圣通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多時間換三次項目,形式均是科技產品加盟,有許多不明真相的人掉進這家公司的加盟陷阱,少則損失幾千元,多則被騙數萬元。
近年來,科技加盟騙局橫行。昨日,武昌工商部門向本報記者剖析了該公司加盟騙局的把戲,希望更多的消費者了解科技加盟騙局的真相。
劣質火機“炸裂”致富夢
今年9月,湖南的汪先生通過網絡廣告看到武漢宏宇圣通科技有限公司“圣通打火機”的宣傳后,在該公司學習了打火機生產技術并加盟。
商家承諾生產的打火機可以回收,直至最終退還6800元加盟費。“承諾一天可生產一次性打火機1000-1500個,保證利潤。”汪先生交納6800元加盟費后,收到加工機器,結果該機器一天只能做出打火機300個左右,且生產出的打火機有相當大的安全隱患,不少在生產中或生產后發生炸裂。
于是,汪先生向該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但被告知“加工2萬個打火機才能退加盟費”,汪先生向武昌白沙洲工商所投訴申請調解。
9月10日,上海的郁先生也在武漢宏宇圣通科技有限公司進了一批打火機配件,結果商家發的貨完全無法使用,在要求退款時遭到了拒絕。
同時,武昌工商部門多次接到湖南、四川、浙江、上海等地消費者的申訴、舉報,投訴人多為當地農民,近萬元的加盟費是他們一兩年的收入。投訴內容大體為收到的機器設備與看到的樣品完全不一樣,生產的打火機根本不安全,答應回收火機退加盟費卻不兌現。
武昌白沙洲工商所調查得知,該公司銷售的打火機設備本身存在缺陷;所發貨物零配件經常損壞或“短斤少兩”等等。
經工商人員協調,該公司將加盟款退還給汪先生等人,并書面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打火機生產加盟活動,同時對設備的山東生產企業進行監督追蹤。
秸稈氣化爐“死灰復燃”
秸稈氣化爐加盟騙局最早2008年出現,曾騙了成千上萬人,后來演變成其他加盟形式。近日,這種加盟騙局在武漢宏宇圣通科技有限公司“死灰復燃”。
“全面替代煤氣、液化氣、天然氣,打造環保生活新模式”,“中國節能環保重點新技術產品”、“稻草麥秸木屑等廢棄物做燃料”,"燒開一壺水比使用液化氣要短2-5分鐘,每天只需幾公斤的廢柴草,就可以解決全天的炊事、取暖、洗澡等生活能源……"
這些是武漢宏宇圣通科技公司用于修飾秸稈氣化爐這種“神奇”產品的宣傳冊,驚人“效益分析”渲染的經銷、加盟、代理合作模式,吸引了眾多想致富的農民。
江西人童金木9月初向白沙洲工商所投訴稱,自己在武漢宏宇圣通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了8只氣化爐,共計6800元, “但該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和欺詐行為,請工商部門查處。”
童金木買回這種產品后,按照從公司學來的技術,安裝了一臺氣化爐試試看,結果與廣告大相徑庭。一連試驗幾天,最終得出結論:“6800元買了一堆廢銅爛鐵。”
但現場展示氣化爐工作原理時,燃燒效果卻非常好。白沙洲工商所經調查發現,現場展示的產品是特地定制,試用起來燃燒效果不錯。且燃燒材料里面加注助燃顆粒,很容易點燃,持續時間長。
“商家演示氣化爐過程中,一般只讓觀看一會兒,就急切要求消費者簽加盟合同。”該所所長蔡勇介紹說,等你交了錢,使用效果相當差,或者根本不能用。
白沙洲工商所執法人員介紹,經調查發現,“秸稈汽化爐”本身技術有缺陷,根本不實用。據悉,目前武昌工商部門已將該公司的秸稈氣化爐項目視為違法違規嫌疑重點監督對象,防止其再度坑騙消費者。
加盟騙局的
三種形式
武昌白沙洲工商所所長蔡勇介紹,這些騙子真正的目的,是每個投資人交的那筆加盟費。
“當前加盟騙局主要存在3種形式:一是匯款后不發貨;二是虛假宣傳;三是加盟公司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戲,規避自身風險。”蔡勇總結,決定加盟前,首先要考察加盟公司的資質。如該公司是否屬正規注冊公司,加盟者對該公司的評價等。
蔡勇介紹,最保險的辦法是向當地工商部門咨詢了解加盟公司的情況,這是規避風險的最可靠辦法。
加盟合同精心設計陷阱
據了解,這些加盟公司都辦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機構代碼證,所謂“證照齊全”,表面上都是合法的市場主體,給前來武漢的加盟者以合法企業的錯覺,許多人都是看到這些公司有營業執照,才跟他們簽合同的。
蔡勇介紹說,在簽訂書面合同中,合同往往只說明是某商標品牌的產品,不談質量、數量等問題,簽訂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對等,甚至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都規定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一旦發生糾紛,給加盟商投訴增加困難和成本。
“他的合同里面有很多的圈套和陷阱,這些合同拿到法院去打官司,甚至是法院不會受理,或者官司打下來,這些代理商都打不贏的。”
蔡勇介紹,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對合同欺詐規定的處罰額度為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未規定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
作為工商部門查處,不能把對其吊銷執照或者取締,目前來說只能按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合同法進行查處,工商部門打擊力度有限。
“這些科技加盟騙局變的只是虛假的外衣,不變的是騙子們的套路和行騙捷徑。對涉嫌商業欺詐的公司,他們采取變更公司住所、企業名稱、經營項目來進行商業欺詐,除工商等部門的監督管理,也需消費者自身擦亮眼睛。”蔡勇說。
本組稿件記者汪志
通訊員 陸宏林 石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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