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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飛入尋常百姓家”:傳銷式PE騙局
“李鬼式PE”再調查:是PE還是傳銷?
2010年9月6日,本版刊發《門口的PE大嬸們:傳銷式PE騙局》一文后,在微博上被多人轉載。
“恐怖”。
歐肯資本副總裁范衛強在微博上評論,他認為,這說明PE已經深入人心,而此時,PE最賺錢的日子已經過去。
相比“賺錢”,可能有些人的遭遇更恐怖。
在PE這個鏈條上,目前為止,已有眾多類似的“門口大嬸”被騙,只是方式不同,環節有別,這些普通的個人投資者或遭遇了“GP騙子”,或遭遇了“項目騙子”。
倒在PE鏈條上的個人投資者
“教訓深刻”,劉曉人案的受害者馬為紅(化名)近日告訴記者,她投資的錢,至今分文未歸,個人生活也受到影響。
去年4月,馬為紅連同另外2個朋友,經中間人介紹,將700萬元資金借給了紅鼎創投劉曉人。這其中,馬衛紅個人加上親戚朋友的錢,共出資200多萬,另外一個朋友借出的還是給兒子買婚房的錢。
去年5月,劉曉人東窗事發,并于6月10日被逮捕。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后,劉曉人因集資詐騙被判死緩,不過目前仍在上訴。
在藏富于民的江浙地區,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盛行。雖然從2006年成立了紅鼎創投,但3年多的時間里,劉曉人并未離開過高利貸生意。
隨著金融危機的加劇,許多人或公司無法償還借款,壞賬頻現,劉曉人的資金鏈開始斷裂。
于是,劉曉人以紅鼎“碰到一個項目,非常緊缺資金周轉”為由,向馬為紅等人“借款”。
為了“請君入甕”,劉曉人高舉“紅鼎創投”的招牌。
比如,他邀請馬為紅等人到紅鼎創投參觀,向其介紹紅鼎創投的一些項目;劉曉人還表示,“紅鼎創投要上市”,他許諾,會把紅鼎創投的一部分股份給馬為紅們。
甚至,在最后的借條上,劉曉人蓋的都是紅鼎創投的公章。
這讓馬為紅們徹底放下心來。但35天的借款期過后,資金遲遲未被歸還。馬為紅們發現上當了。
“劉曉人也交代,最后一批共5000多萬的資金就是騙來的。”馬為紅說這是她托人打聽到的消息。
相比劉曉人騙術的赤裸裸,黃浩的手法到不失“含蓄”。
去年5月10日,匯樂集團董事長黃浩在一個投資協議簽署現場,被警察帶走,并很快宣布被逮捕。
一位50多歲的崔姓股東在博客上對此表示不解,他認為,黃浩是“金融事業發展中不可多得的人才”,而且,“人非常勤奮(經常是日工作16-20個小時)”。
事實上,匯樂從誕生起,就與老年人結緣。
2006年,年僅24歲的黃浩聯合其他27名自然人成立股份制的創投公司匯樂。據《財經》報道,這27位自然人,與黃浩的聯系,是從某證券營業部一群相熟的退休股民間開始的。
據崔姓股東介紹,匯樂的股東中,有“幾百位爺爺、奶奶人生級別的人”。
從2006年到2008年的3年內,黃浩等人先后注冊成立了8家“創投公司”,共向626名投資人募集了1.3億元,平均每人的出資額約為20萬。“投資人只要出資,便被吸納為股東”。
根據2006年3月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于100萬元。
除了隨機撥打電話、舉辦投資論壇等方式招攬投資人,黃浩等人還在網上發布廣告,甚至“保證每年固定收益的方式,比銀行利率高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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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募集到的資金,大部分被黃浩用于炒股、提成、出借及購置房產、個人消費等,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8500萬余元。
但對于提前退出的投資者,除了本金,還給予8%至10%的收益,這些主要來自新股東的本金。2007年和2008年,在公司并無盈利的情況下,黃浩還給股東們兩次分紅,“以制造公司機構龐大、運作良好的表象”。
因此,直到事發,受騙的股東們才如夢初醒。
2010年5月10日的法庭審理中,身為基督徒的黃浩表示“從心里誠懇地認罪伏法”。
陷阱還可能存在于PE鏈條的另一端。
2007年,“哈爾濱天馬公司”招聘了100多名業務員,以隨機撥號的形式勸誘接聽者購買“中國能源”的原始股,并宣稱“中國能源”即將在美國OTCBB上市,每股3.5元人民幣,上市后只掙不賠。
結果是,全國10余個省市的300多個人被騙,金額達1000多萬元。
而當年,ITAT也曾大肆出售原始股。
如今,深套其中的深圳投資者冷先生,后悔當初太魯莽。“ITAT在深圳地王大廈有一整層的辦公室”,“在全國開了很多店”,“外面盛傳高盛、美林在幫助它上市”,這些竟成為冷先生出資1000多萬入股ITAT的理由。
信托制PE:另一條羅馬大道?
除了直接投資基金或項目,信托制PE為個人投資者參與一級市場另辟蹊徑。
所謂信托PE,是指由信托公司集合一批信托投資客戶的資金,形成基金(信托計劃),然后直接或委托其它機構進行PE投資。
2008年6月,銀監會發布《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使得信托制PE有了規范性文件。
據悉,湖南信托、中信信托、新華信托等都曾與創投機構合作設立信托產品。
但,證監會始終對信托制PE保持謹慎,并要求IPO過程中,須清理擬上市公司的信托股東。原因在于,信托業缺乏有效登記等制度,信托公司作為企業上市發起人股東無法確認其代持關系。
從門檻上看,信托制PE針對的是高端個人,一般要求100萬元以上,“很多普通老百姓還是很難參加的”。
在鼎合資本執行董事唐浩夫看來,“信托PE很難真正流行起來”,因為,它不會比直接成為私募基金的LP來得更方便。
理由是,私募股權基金在募集過程中,GP本人需要直接、充分地與LP打交道,并把PE不保本,可能有高收益、高風險以及只適合于富人等特點,向LP解釋清楚。而信托一般是銀行代為發行的,至于誰來投資,如何投資,信托購買人均不清楚,“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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