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賄賂”為治理競爭揭幕
如果不愿意將軟實力高地拱手相讓,就需要我們同時在“陰謀”與“陽謀”上設防。而在企業行為上,應當通過加強公司治理倡導“陽謀”,培育和奠定軟實力的基礎
文/張華強
治理競爭時代來臨
2010年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公告稱,美國華瑞集團在中國的兩家合資公司于2004年至2008年間對中介機構和中國企業非法支付了40萬美元資金。這再次引起了公眾對“洋賄賂”的關注——盡管國內對受賄者的查處依然“泥牛入?!?。
其實自從2005年5月,美國加州醫療診斷設備公司DPC和美國司法部同時宣布,對DPC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通過賄賂取得中國相關醫院的訂單,處以480萬美元的罰款以來,人們就開始思考:認識到自己做錯,悄悄改了就是了,為什么在沒有被外界發現的情況下,自家卻不依不饒?此后從西門子到不干膠巨頭艾利丹尼森,從美國控制組件公司到戴姆勒行賄“賬單”曝光,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這是在彰顯公司治理的優勢!這一連串的事件無非是在向世人證明,中國的公司治理軟弱無力,而西方公司則是值得信賴、值得尊敬的,無疑強化了西方公司在市場中的地位。
企業間的競爭境界過去被分為這樣幾個層次:產品競爭、品牌競爭、文化競爭。那現在需要增加一個新的層次,即治理的競爭。治理的競爭既是文化競爭的繼續,又是被有意識地推出的新競爭方式。雖然沒有證據表明“洋賄賂”是預先設計的圈套,但其根本的立足點無疑是在為西方公司的核心競爭力保駕護航。
與美國政府為企業治理背書不同,中國企業對“洋賄賂”的應對還停留在自查階段,這頗讓人為之汗顏。應當承認,“洋賄賂”的披露有相當的滯后性,有的是近10年前發生的事情,在人事頻繁變動的情況下既難以核對又難以追溯,而且多有中間商的幽靈。然而,當涉案企業的高管糾結于術的層面感到無辜時,如果容忍受賄者有足夠的借口逍遙法外,我們將付出更重要的代價——失“道”。至少,在道的層面上沒有接招就是一種失策。如果說在天津德普案中,中國的公司治理還沒有準備好可以原諒;5年后《反商業賄賂法》難以出臺可以理解;難道再過5年,中國企業面對“洋賄賂”的曝光依然難有招架之功,還可以繼續被原諒嗎?
軟實力優勢得以顯現
幾年前,當公司治理課題引起社會普遍關注的時候,業界精英提出的一個問題是:公司治理是不是要使企業贏利?這個問題的預設答案是否定的:公司治理會束縛職業經理人的手腳,減少商業機會,增加成本,不可能直接創造效益。然而,當公司的發展進入治理競爭的境界之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則是肯定的。因為它可以增加企業的軟實力,在處理諸多關系時顯示出自己的優勢。
在市場拓展“攻城”與“攻心”并舉中“攻心”為上,甚至能以退為進。企業發展當然需要在市場拓展中不斷“攻城掠地”,但我國古人早有“攻心”為上的教誨。所謂“攻心”,在今天看來就是一種軟實力的競爭,正是治理競爭所要完成的任務。軟實力作為一種企業信托責任的昭示,對內是對職業經理人的約束,是對公司敗德行為的預防;對外是獲得包括消費者在內的企業相關利益主體的信任,從而提升或者維持企業的市場地位。自我約束可能會減少一些商業機會,可能會因為信守承諾加大成本;然而其實質是以退為進。比如汽車召回成本巨大,然而企業有召回的魄力,正是有實力的表現,可以藉此提高產品和服務的美譽度,有利于保持和擴大市場份額。
在產品“低碳”與理念“環?!奔骖欀袚屨祭砟钜龑Ц叩?,實現可持續增長。如果說企業存在的本質是為社會創造價值,那么在創造價值時,既不能以污染自然環境為代價,也不能以敗壞社會倫理為代價。如果說前者要堅持產品“低碳”標準,后者就是以理念“環?!睘樵瓌t。所謂理念“環?!?,指的是在經營中不能以似是而非的小道理去扭曲大道理,不能以“術”害“道”,以保持社會公認價值觀的純潔性。一個時期以來,潛規則盛行,管理者習慣于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挑戰社會公認價值觀的底線,嚴重地腐蝕了社會風氣。企業要想實現可持續增長,這種只強調產品“低碳”,不重視理念“環?!钡默F象同樣應當予以糾正,否則就有悖于社會的公平、公正,造成經營環境的惡化。
在競爭策略“陰謀”與“陽謀”兼防時堅持“陽謀”,實現整體結構的優化。有關中國企業的“洋賄賂”在大洋彼岸頻頻曝光,即使是塞給中國涉案企業的一塊燙手山芋,我們也很難說這是一種陰謀,因為這并不違背人類文明的取向。如果不愿意將這種軟實力高地拱手相讓,就需要我們同時在“陰謀”與“陽謀”上設防。而在企業行為上,應當通過加強公司治理倡導“陽謀”,培育和奠定軟實力的基礎。遺憾的是,中國公司很少認識到治理競爭的重要性,相互之間陷害、揭短惡斗不斷,帶來的往往是一個行業的“地震”。早先有農夫山泉砒霜門,最近有蒙牛陷害門,360與騰訊大戰剛剛平息,種種“陰謀”使得各界都在聲討企業的道德無底線。假如企業有嚴格自律的“陽謀”,是絕不至于如此的。
敢為治理“失誤”埋單
當然,在治理競爭中,不同類型的企業需要不同的治理結構和治理框架,不必跟風;然而敢于通過治理較真,強調以下幾點是必要的。
公司治理必須走出產權決定論的誤區,對委托代理關系的規范絲毫不能放松。為了校正“窮廟富方丈”等公司敗德行為,經濟學家此前給我們開出的藥方是在產權上解決問題,實施股份制改造和期權激勵。實踐證明,一“股”就靈的產權決定論并沒有解決公司治理的問題,因為在民營企業和上市公司那里,公司敗德行為依然無法根絕。美國企業曾經出現的財務欺詐所造成的風險早已說明了這一點。
在將企業做強做大的努力中應當根治公司治理的軟肋,以便在治理競爭中勝出。民營企業也是一樣,隨著市場規范的逐漸完善,過去那種靠鉆國家政策空子斂財的可能性將大幅度減少。這時,企業競爭力、成長力和發展力上的優劣,將不僅是技術、產品和市場等方面的差距,而且是企業自身治理結構、治理質量與治理水平的高下。
敢于為過去的治理“失誤”埋單,在亡羊補牢中建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越來越多的人們認識到,優化企業治理結構、提高企業治理質量,是企業實現更大發展的一個現實選擇。然而,在找到自身公司治理的軟肋、突破公司治理的瓶頸之前,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是,要有為過去的治理“失誤”埋單的氣魄。因為公司敗德行為作為公眾事件的披露,往往有一定的滯后性,因此必須在公司治理中建立起對公司敗德行為進行查處的追溯機制。對公司敗德行為不搞既往不咎,不必為尊者隱,不能把自查當作自證清白。否則,現在的管理者在利益的誘惑面前實施敗德行為就會心存僥幸,鋌而走險。對過去負責就是對現在負責,對現在負責就是對未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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