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談判至今,直到上周末保監會公布《關于保險公司投資股權和不動產報告(申請)事項的說明》(下稱《說明》),多位大型金融機構旗下的PE負責人才徹底明白,保監會要求非保險類金融機構作為實際管理人的PE機構不得管理險資。
經記者了解,這張被險資PE排除在投資之外的名單包括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旗下的直投公司中金佳泰、中信證券旗下的直投公司金石投資、國家開發銀行旗下的國創母基金等。
9月20日,保監會公布《說明》要求,保險公司開展重大股權投資,應當報保監會核準。經記者向多位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確認,該資金門檻設為10億元。“以通常險資委托PE的規模界定,保監會實則在《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實施兩年后,升級了PE委托投資的審批權,原有的政策規定是備案制。”一位險資PE負責人向記者透露。
此外《說明》再次強調了委托PE的資質要求,但沒有公開披露的是,保監會已要求,保險資金投資的股權投資基金,非保險類金融機構及其子公司不得實際控制該基金的管理運營,或者不得持有該基金的普通合伙權益。即將券商直投、銀行系PE、信托PE計劃等排除于險資PE委托范圍之外。相關規定以通知形式在7月份發布給各保險公司,多位大型金融機構旗下的PE負責人方才如夢初醒:沒有獲得險資PE委托的原因,不是自身投資業績不夠,而是其金融背景的資質受到資格限制。這意味以金融機構為背景的PE將與數千億元的保險資金無緣。按照保監會2012年6月底披露的全國保險業資產總額6.78萬億元規模計算,保險公司投資于未上市公司股權及股權投資基金合計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0%。
就設立非金融機構準入的投資門檻,業內并不了解內情。“其實,我們和正在募集直投基金的中金和金石都談了一段時間了,突然出了這個規定,談判就停了。”上述保險公司PE負責人表示。
”本次已獲得中國人壽20億元投資的中信產業基金,算是坐上了通知前的末班車。”熟悉中信產業基金人士稱:“早在今年上半年,雙方就已確認了出資事宜,保監會是以通知發出作為時間點,要求未來的PE委托將通過保監會審批,實行新通知。”根據中信產業基金披露,其大股東是中信證券。該人士還補充,即便這最后一單投資業績非常好,給予了中國人壽高額回報,按照現行規定,中國人壽也不能再參與未來中信產業基金的基金了。
遺憾出局險資PE的還有國創母基金。“我們已放棄了向保險公司募資,轉向其他大型企業。”電話里,國創母基金相關負責人做出了回應。此前,爭取保險資金盡快出資,國創母基金已經歷多次波折。
2010年底,國開行全資子公司國開金融與蘇州創業投資集團發起設立了600億的國創母基金,并宣布作為創始人之一的中國人壽與中國再保險集團將共同出資15億元。上述兩家保險公司仍需等待保監會獲批。
此后,由于保監會發布的《辦法》中“保險資金不能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的硬性規定,國創母基金調整募資方向,計劃將兩家公司的全部資金投向旗下的PE基金國創開元股權投資基金。
然而,國創母基金的“努力”并沒有換來保險資金如期到賬。一位負責PE咨詢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認為,保監會可能的考慮之一是防范其他金融行業的風險互相傳遞,同時,新規定也傾向了以產業為背景發展的股權投資機構,提高險資通過非金融投資的收益,也為險資進一步擴大投資規模及投資領域提供了政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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